恒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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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8-27
标题恒为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2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801号
批复原因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801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年报工作函后高度重视,会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工作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15
标题恒为科技:关于对恒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10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11月14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恒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标AI算力一体机采购项目,中标金额21.12亿元,约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74.54%,且涉及“AI”、“算力”等热点。前述中标结果公布后,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直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中标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即11月15日)公司股价涨停,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方于11月16日披露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恒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翔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12-31
标题恒为科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张诗超先生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中承诺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425,000股,因操作失误,截至2020年12月18日收盘,张诗超先生减持数量共计450,000股,超过计划减持数量25,000股。
批复内容1、公司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要求相关人员定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张诗超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恒为科技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行政处罚(锡税三简罚字[2019]21818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锡税三简罚字[2019]218181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2017年5月、6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31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南京云玑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税务局行政处罚(雨税简罚[2019]5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雨税简罚[2019]568号
批复原因所属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税务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6-29
标题恒为科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本次减持计划前高级管理人员黄明伟先生持有公司非限售股股份978,698股,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黄明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2%。(详见公告编号2019-012)
批复内容1、公司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要求相关人员定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黄明伟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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