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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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3-17
标题再升科技:关于对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1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0年3月7日,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而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称,“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2020年3月12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00股,相关方案已于3月11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显示,公司于3月7日发出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在3月7日发布的异动公告中称,不存在包括发行股份在内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但异动公告当日即发出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会议通知,仅间隔5天后即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上市公司在股价触及异常波动标准后,应当充分核实并披露可能导致异常波动的情形,包括近期是否筹划重大事项等;如重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则应当予以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在3月7日发布异动公告时,已经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形成方案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未依规核实并及时披露筹划情况、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方案等内容。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第7.4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郭茂、时任董事会秘书谢佳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7-12-08
标题再升科技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股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重庆证监局[2017]25号
批复原因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股东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玉昌”)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7]25号)。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783524010C)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作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在2017年10月23日、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再升科技股份前未预先公告减持计划,违反了你公司在再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的承诺。你公司重庆办事处负责人阮响云,是你公司2017年10月23日、24日减持再升科技股份计划的策划人员和指令下达人员,且知悉你公司的有关减持承诺,是你公司违反承诺减持再升科技股票的主要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重庆办事处负责人阮响云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6楼1610会议室)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11-24
标题再升科技关于公司股东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截止2017年10月15日,西藏玉昌持有公司股票12,3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西藏玉昌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进行的送股、转增所得股份。西藏玉昌于2017年10月23日、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860,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减持总金额57,898,185.80元。减持后,西藏玉昌持有公司股份8,481,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 西藏玉昌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其在公司首发上市前做出的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在减持股份前,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批复内容公司在定期核对公司股东信息时发现西藏玉昌股份异常变动,立即对西藏玉昌发出问询函,经西藏玉昌自查,由于西藏玉昌经办人员变动,目前经办人员对西藏玉昌在公司上市前作出的减持承诺不知情,本次减持未履行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在减持股份前,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的承诺内容。同时西藏玉昌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做好人员变动资料交接工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6
标题再升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收购资产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24号
批复原因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分析,现按《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4
标题再升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24号
批复原因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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