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

- 603676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08
标题关于对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西藏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经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信康”)2021年7月8日、11月16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后,你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卫信康股份被动稀释了2.19%,11月26日至12月21日起你企业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卫信康股票,其中11月26日减持0.02%。你企业作为卫信康持股5%以上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时,未按规定及时告知卫信康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卫信康于2021年12月23日才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相关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23
标题卫信康:关于对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035号
批复原因天津京卫信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对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5
标题卫信康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84号
批复原因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信康”或“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关于对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8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6月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