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25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54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沪[2023]5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谭某1、谭某2和徐某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涉案账户控制情况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谭某1、谭某2和徐某辉控制使用“马某男”等2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进行本案所涉证券交易。二、账户组操纵“茶花股份”等股票价格的情况,谭某1、谭某2和徐某辉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茶花股份”等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账户组在38个时间段存在拉抬股价行为, |
批复内容 | 对谭某1、谭某2和徐某辉合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没收谭某1、谭某2和徐某辉违法所得617,370.24元;对谭某1、谭某2和徐某辉处以2,469,480.96元罚款,其中,对谭某1处以2,099,058.82元罚款,对谭某2处以246,948.09元罚款,对徐某辉处以123,474.05元罚款。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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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5 |
标题 | 常青股份: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3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39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局,及时公告本函件及公司回复内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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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1 |
标题 | 常青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359号 |
批复原因 |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59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函件后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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