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

- 603909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8-24
标题建发合诚:关于董事长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8月23日,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获悉,公司董事长庄跃凯先生目前正接受厦门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长庄跃凯先生目前正接受厦门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处理人厦门市纪委监委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3
标题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056号
批复原因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22】0056号《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1-11
标题合诚股份: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2019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2号
批复原因前海粤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盈量化、深圳聚惠作为公司股东,在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停止买卖该公司的股票,也未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所持股份比例增加1%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26
标题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7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31
标题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656号
批复原因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21】0656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04
标题合诚股份: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高玮琳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11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拟收购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怡鹭)股权的公告称,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刘向东、林燚柠、陈恭代、朱云刚持有的福建怡鹭60.72%股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交易金额为6558.25万元(含税),占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上述收购事项于2018年7月2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2021年5月20日,公司先后披露媒体质疑事项监管工作函、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在收购福建怡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存在向刘向东提供借款的情况。刘向东于2017年3月18日与福建怡鹭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先后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于2017年3月、2018年3月分两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合计借款5,555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2年及年利率8%。其中,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黄和宾出借1,800万元、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德全出借1,555万元、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黄爱平出借90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林东明出借400万元、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高玮琳出借400万元、时任监事郭梅芬出借30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康明旭出借200万元,借款资金均用做其受让取得福建怡鹭51%股权的交易对价。公司同时披露,前期收购福建怡鹭控制权时与少数股东不存在其他约定或利益安排,时任董事、高管与刘向东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代持,该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重大交易事项中,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向交易对方先行借款、使其取得标的公司原股权的情况,属于该笔交易中涉及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原股东背景、关联资金往来相关的重要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应当及时、完整、准确披露。但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直至有媒体报道质疑公司前期交易涉嫌隐瞒关联关系后,才在相关监管函件回复公告中进行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高玮琳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23
标题厦门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你司与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量化)合计持有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股票达到7,226,442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5%。在持有合诚股份股票比例达到5%之日起三日内,你司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直至2021年5月11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你司与宝盈量化也未停止买卖合诚股份股票,期间累计买入603,500股,累计买入金额10,163,769.9元,累计卖出112,600股,累计卖出金额1,933,481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21
标题合诚股份: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2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7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截至2021年4月22日,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粤资)持有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6,096,4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6%。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前海粤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1,439,310股股份。增持后,前海粤资合计持股数量达到7,535,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直至2021年5月11日,前海粤资才披露上述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3
标题合诚股份: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35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1年5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31
标题合诚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质疑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2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管认真、尽快落实前述要求,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10
标题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25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函件,并于9月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27
标题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陈天培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13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截至2019年7月12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副总经理陈天培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2019年7月13日,陈天培发布减持计划公告称,计划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130万股,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27%。2019年8月30日,陈天培披露减持结果公告,在减持期间内,陈天培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减持价格区间16.13元至18.75元,减持总金额2,206.94万元,超出其前期减持计划1.2万股。
批复内容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陈天培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9-12-03
标题厦门证监局关于对陈天培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陈天培: 经查,你作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你于2019年7月13日通过合诚股份披露减持股份计划,拟自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30万股公司股票。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8日,你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票131.2万股,超过计划减持股份1.2万股。 二、你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1日减持公司股票98.75万股,减持期间距离合诚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不足30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于2019年12月4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