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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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25
标题*ST大药: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477号
批复原因我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477号)
批复内容公司及年报审计会计师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对《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0-10
标题大理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1102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对《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6
标题大理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664号
批复原因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2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27
标题大理药业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文件批号(云)食药监稽药罚[2018]40号
批复原因根据《国家药品抽验品种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结果送达函》(国药抽送(江苏)A[2018]021、023号)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JS2018YP0569、JS2018YP0600),标识为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7022、1711012两个批次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经检验均是【检查】项下的“可见异物”项目不符合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公司送达检验报告,你公司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上述两个批次药品应按劣药论处。据此,我局对你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你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两个批次的劣药,改正违法行为。你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亮菌甲素注射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在收到上述两个批次药品检验报告书后,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主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向我局提交药品实施召回情况说明及自查整改报告,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符合《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经合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公司已召回和尚未销售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共计19375.5盒(其中批号为1707022的4761.5盒;批号为1711012的14614盒);2.没收违法所得125,098.00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388,582.00元。罚没款合计513,680.00元(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
处理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23
标题大理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408号
批复原因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8月2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5
标题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51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8】0519号 )。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2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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