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31 |
标题 | 法兰泰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4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82号。 |
批复内容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公司”)对其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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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法兰泰克2018.1.26收到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发生法兰泰克工程机械事业部“2017.10.5”物体打击亡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23.75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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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法兰泰克2018.7.2收到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法兰泰克在www.eurocrane.com.cn网站上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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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法兰泰克2017.12.22收到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江区大队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办公楼二层疏散楼梯被封堵,堵塞封闭通道。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江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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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法兰泰克2019.9.24收到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江区大队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办公楼一楼西侧疏散通道出口处被封堵,封闭疏散通道。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江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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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苏州智能装备2018.10.31收到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张贴危废识别标识。针对危废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危废。 |
批复内容 | 罚款8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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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苏州工程设备收到苏州市消防支援支队吴江区大队行政处罚1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厂区内消防车通道被货物占用。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消防支援支队吴江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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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苏州工程设备收到苏州市消防支援支队吴江区大队行政处罚2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厂区内疏散通道被货物占用。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消防支援支队吴江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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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苏州工程设备收到苏州市消防支援支队吴江区大队行政处罚3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办公楼未配置室内消火栓,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消防支援支队吴江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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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2 |
标题 | 一桥传动2019.12.27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苏环行罚字[2019]09第259号 |
批复原因 | 未如实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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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26 |
标题 | 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106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1064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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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9-17 |
标题 | 法兰泰克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和董事会秘书彭家辉先生的口头警示,违规类型为信息披露不完整。警示事项如下:“2018年9月13日,公司披露收购股权公告,拟以约3.89亿元收购奥地利两公司100%股权,因拟收购标的一年期净利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57.97%,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监管关注到,公司尚未按规定取得并披露交易标的的审计报告,即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审慎。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9.7条,董秘彭家辉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对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经讨论,我部决定对公司及董秘予以口头警示。” |
批复内容 | 经讨论,我部决定对公司及董秘予以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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