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05 |
标题 |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立新、蒲建华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3]30号 |
批复原因 | (一)穿行测试程序存在缺陷
(二)重要性水平确定存在缺陷
(三)细节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六)盘点程序底稿保存存在缺陷 |
批复内容 | 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陈立新、蒲建华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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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27 |
标题 |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立新、蒲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1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3]21号 |
批复原因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立新、蒲建华:
一、穿行测试程序存在缺陷。
二、重要性水平确定存在缺陷。
三、细节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六、盘点程序底稿保存存在缺陷。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大信所和陈立新、蒲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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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8 |
标题 | 方邦股份:关于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04号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核算不准确
二、募投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重大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 |
批复内容 | 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苏陟、时任财务总监胡根生、时任董事会秘书佘伟宏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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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1-18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70号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2]170号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核算不准确
二、募投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重大交易未及时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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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8 |
标题 | 关于对苏陟、胡根生、佘伟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69号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2]169号 |
批复原因 | 一、财务核算不准确
二、募投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重大交易未及时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苏陟、胡根生、佘伟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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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19 |
标题 | 方邦股份: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2]00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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