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11 |
标题 | 神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问询函》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4]00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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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20 |
标题 | 神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3]006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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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16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辽宁证监局[2022]12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20年2月20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工股份)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你企业作为神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5%以上的股东,承诺“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首次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经查明,2022年2月28日,你企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300,000股,存在减持时未履行前期承诺,未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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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5-20 |
标题 | 神工股份:关于对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股东航天科工创投违反前期承诺进行减持 |
批复内容 | 对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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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3-01 |
标题 |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科工创投截止于2022年2月28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2,000,000股。航天科工创投因在大宗交易时统计失误造成误操作,导致在达到减持计划完成时间后多减持300,000股,该部分的成交均价为85.22元/股。 |
批复内容 | 1、股东航天科工创投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股东航天科工创投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航天科工创投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后一定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证券部的沟通,信守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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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18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6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辽宁证监局[2021]16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你企业作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1年2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神工股份870万股股票,累计减持比例为5.44%。其中,2021年2月24日至6月25日期间,累计减持800万股,占神工股份股份总数的5%;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期间,继续减持70万股,占神工股份股份总数的0.44%。你企业在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达到5%时,未停止卖出神工股份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企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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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9-09 |
标题 | 神工股份:关于对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119号 |
批复原因 | 航天科工创投在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达到5%时未及时公告并停止交易,违规交易股票数量为70万股,违规比例达到总股本的0.44%。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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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19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对公司子公司福建精工的行政处罚(泉南国税简罚[2018]71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泉南国税简罚[2018]7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子公司福建精工2018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逾期20天。 |
批复内容 | 被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处以罚款1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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