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3-16 |
标题 | 海目星: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3月14日期间,招银一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10,139,022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59,951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6,079,071股。由于误操作,招银一号集中竞价交易比计划减持数量超出59,951股,超出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3%,超额部分的成交金额为2,881,921.56元,超额部分的成交均价为48.07元/股。 |
批复内容 | 股东招银一号对本次误操作行为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对上述误操作行为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向公司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致歉。招银一号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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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29 |
标题 | 海目星: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137号 |
批复原因 | 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2020年度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审慎;
(二)担保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批同意。
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部分制度规定不符合法定要求、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赵盛宇、钱智龙、高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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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5 |
标题 | 海目星:海目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1]005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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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15 |
标题 | 广州海目星收到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穗番)安监管罚[2016]J005号)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穗番)安监管罚[2016]J005号 |
批复原因 | 因广州海目星: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消防栓前堆放杂物、通道阻塞;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 |
批复内容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四条规定,处以1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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