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关于对尤友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尤友岳存在下列违规事实:2020年6月30日,尤友岳参与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询价,在明知其报价行为会影响发行人最终询价结果的情况下,仍通过我司交易系统报出远低于发行人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和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估值下限的异常低价0.02元/股。 |
批复内容 | 对尤友岳名下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证券买入交易”三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期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10月9日。对于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我司将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全国股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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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1 |
标题 | 方大股份受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处罚(石环罚[2018]1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石环罚[2018]19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未按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贰十万元整 |
处理人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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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1 |
标题 | 方大股份受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处罚(石环罚[2018]2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石环罚[2018]20号 |
批复原因 | 暂存工业固体未按规定设置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采取无害化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伍万元整 |
处理人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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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4 |
标题 | 【2017第012号】关于对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年报问询函[2017]第012号 |
批复原因 |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研发支出
请你公司说明:(1)研发支出的具体构成;(2)是否存在研发支出计入生产成本的情况,研发费计入生产成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关于销售费用
请你公司说明港杂、运输费用的结算模式,销售费用-港杂、运输费发生额与现金流量表列示金额出现差异的原因。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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