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5 |
公告日期 | 2010-04-15 |
案件名称 | 往来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5-10-06 |
原告方 | 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246.982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于2000年5 月至2001 年6 月间与合作方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存在阶段性资金往来。时隔4 年多,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才于2005 年10 月6 日通过香港高等法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要求归还所谓的往来款。香港高等法院编号:1957/2005,原告: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被告: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告),申索金额:100,676,120 港元,被告: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第二被告),申索金额:1,793,700 港元(两笔合计金额:102,469,820 港元,按2010 年4 月14 日汇率折人民币90,193,936 元)。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10 年1 月4 日至2 月5 日及2月22 日开庭审理,根据香港高等法院安排,2010 年11 月1 日至12 月10 将继续开庭。本公司在港子公司对上述诉讼正积极展开应诉。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本公司在港子公司对上述诉讼正积极展开应诉。 |
受理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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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5 |
公告日期 | 2010-04-15 |
案件名称 | 往来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1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被告:武夷企业有限公司(我司全资子公司)
申索金额:210,000.00 港元(折人民币184,842 元)
诉讼原因:要求归还所谓的往来款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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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5 |
公告日期 | 2010-04-15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福岛建设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69.8102 万元 |
案件描述 | 香港高等法院编号:1363/2008
原告:福岛建设有限公司(我司持股比例60%)
被告: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申索金额:2,698,102.17 港元(折人民币2,374,870 元)
诉讼原因:要求归还借款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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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5 |
公告日期 | 2010-04-15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香港高等法院编号:714/2007
原告:武夷开发有限公司(我司全资子公司)
被告: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申索金额:500,000.00 港元(折人民币440,100 元)
诉讼原因:要求归还借款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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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5 |
公告日期 | 2010-04-15 |
案件名称 | 盗用合资公司款项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福岛建设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李平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65.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香港高等法院编号:1364/2008
原告:福岛建设有限公司(我司持股比例60%)
被告:李平
申索金额:2,650,000.00 港元(折人民币2,332,530 元)
诉讼原因:要求归还盗用合资公司的款项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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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4-22 |
公告日期 | 2004-04-22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 |
被告方 | 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6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诉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一案(在合同中我司处于担保人地位)。 |
判决内容 | 厦门市中院已作出(2001)厦经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聚泰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日起10日内偿还厦门建行贷款本金1600万元以及利息,如聚泰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厦门建行有权以聚泰公司所提供的抵押物即厦门市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共5113.48m2)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我司在抵押物价值之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目前该案仍在执行之中。 |
受理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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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4-22 |
公告日期 | 2004-04-22 |
案件名称 | 承包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厦门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37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我司诉厦门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1999年7月21日作出(1999)闽经初字第22号民事调解书,厦门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返还拖欠我司的工程款人民币2,000万元及损失补偿370万元,合计人民币2,370万元,于调解书生效后30日内付清;我司拥有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厦门市最繁华路段中山路华辉广场一期商场中部分商场的抵押权,该部分房产几经协调,2002年5月份进行整体拍卖,由于主债权人设定的拍卖保留价过高,致使法院在组织拍卖时流拍。2002年9月份厦门鹰辉公司提出华辉广场一期产权整体转让方案,经债权人多次磋商,意见难于统一,未能实施。现已恢复拍卖。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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