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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际(000881)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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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0 |
公告日期 | 2010-03-30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02-02 |
原告方 |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7 年12 月27 日,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开路支行签定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同意为大连银行向黑龙江省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黑龙江力佳”)贷款叁仟万元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借款期限自2007 年12 月28 日至2008 年12 月27 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黑龙江力佳以其所拥有的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成路力佳广场4 号商住楼商场(面积13,534.20 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2008 年12 月27 日,黑龙江力佳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开路支行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并于2008 年12 月29 日从公司账户划走3,000 万元。
2009 年2 月2 日,公司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式起诉黑龙江力佳,要求被告赔偿公司担保损失3,000 万元,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
判决内容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被告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款项3000 万元。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黑龙江力佳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提起上诉,本案将进入二审程序。
上诉人: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成路力佳广场4号商住楼写字间。法定代表人:陈世军。被上诉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法定代表人:朱明义。上诉人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大民三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上诉人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明确放弃对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行使的异议,尊重一审法院判项,其他问题双方自行解决为由,于2009年12月21日申请撤回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撤诉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裁定准许上诉人黑龙江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已申请法院去强制执行。 |
受理法院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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