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3-19 |
公告日期 | 2004-03-19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秦皇岛华联商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秦皇岛华联康保有限公司 匈牙利东方多瑙河贸易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82.8784 万元 |
案件描述 | 秦皇岛华联商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秦皇岛华联康保有限公司、匈牙利东方多瑙河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
秦皇岛华联商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华联康保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2日签订《和解协议》,秦皇岛华联康保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276万元抵偿欠款,其中241.10万元房产尚未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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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内容 | (2000)秦经初字第100号立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康保公司偿付本公司欠款5828783.65元,多瑙河公司在53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2年上半年康保公司已被执行资产383641.00元抵还欠款。本公司与秦皇岛华联康保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2日签订《和解协议》,秦皇岛华联康保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276万元抵偿欠款,其中241.10万元房产尚未办理交接手续。 |
受理法院 | 河北省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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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3-03-26 |
公告日期 | 2003-03-26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 |
被告方 | 秦皇岛市食品大厦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年为秦皇岛市食品大厦(食品大厦)向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贷款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1年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为此事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中院”)提起诉讼,2002年中院判决本公司连带偿还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265.37万元,经中院(2001)秦法执字第6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食品大厦协议将座落在海港区建设大街237号的房产1418.89平米作价269万元抵偿本公司。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 |
判决内容 | 判决本公司连带偿还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265.37万元。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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