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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002259)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上证指数: 0000.00 0.00 00.00亿元 |
深圳成指: 0000.00 0.00 00.00亿元 |
沪深300: 0000.00 0.00 00.00亿元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25 |
公告日期 | 2009-04-25 |
案件名称 | 侵权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江苏德威木业有限公司 葛跃进 |
被告方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谢纯平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江苏德威木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葛跃进以公司部分强化木地板产品侵犯葛跃进持有的强化木地板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03112761.4)专利为由,将本公司(第一被告)及谢纯平(本公司经销商,第二被告)起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的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2、判令被告承担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 万元整;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原告因维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公司在积极准备应诉的情况下,同原告江苏德威木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葛跃进行沟通,并于近日经协商一致,签署《和解协议》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原告江苏德威木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葛跃进对此前已经提起的专利诉讼予以撤诉。我公司于2009 年4 月23 日收到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09)宁民三初字第81 号】,上述诉讼撤销。 |
受理法院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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