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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600477)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上证指数: 0000.00 0.00 00.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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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6 |
公告日期 | 2010-04-16 |
案件名称 | 施工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8389.3095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武汉香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的基本内容:
2004 年12 月27 日,原告与两被告签订《钢结构住宅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承揽施工武汉世纪家园二期住宅楼工程。现原告已按时按质将标的工程于2009 年2 月28 日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已于2009年3 月16 日向被告提交工程结算价为495556862 元的结算书,但两被告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故按照原告提交的结算价两被告支付至结算价的80%为396445489.6 元,但两被告至今仅支付工程款232552394.69 元,尚欠163893094.91 元。
另根据原告与被告于2006 年2 月19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被告另需支付原告补偿费2000 万元。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163893094.91 元;
2、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2006 年2 月19 日《补充协议》所确定补偿费2000 万元;
3、判令原告对标的工程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之诉讼费用。
我司起诉后,武汉中联三星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目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裁定,确定本案管辖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目前,该案件尚未审判。
现该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程序进行中。 |
受理法院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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