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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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622.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7.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7.4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777.1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7.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5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9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向辽渔集团物资公司采购船用0#轻柴油,按照价格孰低的原则进行采购;向辽渔港务公司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根据公司与港口方的约定,港口方就旅客、车辆运输业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采用包干制,分别收取客代理费、车代理费,不具体区分费用项目;向辽渔集团租赁港口房屋并支付水、电、蒸汽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在关联方码头停泊行为在关联关系产生之前即已存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与烟台方向停泊的码头所有人烟台港集团相比,本公司与辽渔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大的差异,而且在结算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均较与烟台港更为独立(烟台方向为港口方代理结算售票款)。本公司选择辽渔集团所属码头停靠,完全是基于市场需求做出的正常选择,并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公司完全具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停泊码头的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6.7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概述 (1)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购买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辽渔建设)拥有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路的部分房产,该房产面积为1179.92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公司出资14,511,503.00元,同时承担相关交易税费,购置该项房产做为公司船员培训中心的办公场所,主要用做职工培训、邮轮及客滚业务学术交流研讨使用。 2、关联关系说明 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辽渔建设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表决情况
2013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在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刘建君、李兴武、毕建东、孙厚昌回避了表决,参与表决的11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法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烟台市牟平区滨海路的部分房产,该房产面积为1179.92平方米,辽渔建设已全额缴纳了购房款。该房产系经烟台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在【A1】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70612201100157】,建设施工许可证号为:【牟建施字2011第028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烟房预许字2011第096号】。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协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辽渔建设签订《商品房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大连辽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 鉴于近两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的调控力度,该项房产距本协议签署时间差距不大,市场价格较为平稳。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的烟台市牟平区滨海路的部分房产1179.92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购买本协议项下标的房产的价款总额为以下两个部分价款的总和: (1)甲方已支付的《购房协议》项下购房款14,511,503.00元; (2)标的房产所有权自甲方变更为乙方时,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3、支付方式待协议生效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4,511,503.00元购房款项;待标的房产权属登记至甲方名下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明确的标的房产转移至乙方名下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税费。 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及时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交付标的房产、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至乙方名下的权属变更登记;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负责甲方办理标的房产变更登记至甲方的相关手续。
5、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照应付未付部分价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标的房产、逾期办理标的房产变更登记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本协议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 税费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各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五、本年度已经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此次购买房产为公司与辽渔建设本年度首次发生业务往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购买的房产做为员工培训基地,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公司员工日常培训的需要,也使公司更高效、务实地开展各项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工作,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持续发展。 本次购买的房产所有权为公司,作为优质的不动产,仍能通过抵押贷款盘活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4511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201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采购船用轻柴油发生金额355.99万元,采购蒸馏水7.68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采购轻柴油:由于辽渔集团物资公司能够满足公司船舶加油的特殊要求(包括全天24小时提供加油服务、船舶停靠位置受限时使用专用船舶加油等),且该公司经营地点位于船舶所停靠的大连湾新港码头,提供加油服务非常便利,因此本公司把辽渔集团物资公司作为船用轻柴油的供应商之一。该项关联交易的金额主要取决于本公司所需船用轻柴油的总量以及两家供应商的报价对比情况。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3.6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2012年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5704.41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采购港口综合服务:由于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高速公路(沈大高速)较近,车辆驶入不需要经过拥堵市区,在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运输业务上更受客户欢迎。同时为满足旅客多为去往市区的需要,本公司开通了码头至市中心繁华地段的送站车,因此虽然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市区较远,但对旅客运输并不会形成太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在成立之初即选择将烟台—大连航线船舶停靠在大连湾新港码头并由其提供相应港口服务,当时辽渔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辽渔集团于2005 年成为本公司母公司),该等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704.4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租赁三处房屋37.84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租赁房屋:在公司使用独立售票系统之前,辽渔集团在位于客运站内的售票室售票。该售票场所位于客运站内,与候船大厅、旅客安检设施、车辆安检通道相邻,旅客购票后可直接通过安检进入候船大厅,车辆安检后就近购票,方便旅客、车辆的购票、安检和候船,有利于更好的组织客货资源。2010 年9月1日起,本公司在大连方向全面改用公司独立售票系统独立售票,本公司租用该售票室售票,节省了装修及搬迁等费用,同时公司租赁的洗衣房和办公场所均在辽渔集团大连湾新港码头,方便船用床品的洗涤、有利于陆地人员和船舶的协调管理。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7.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201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支付水、电、蒸汽等费用36.98万元,加油过磅费2.33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采购港口综合服务:由于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高速公路(沈大高速)较近,车辆驶入不需要经过拥堵市区,在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运输业务上更受客户欢迎。同时为满足旅客多为去往市区的需要,本公司开通了码头至市中心繁华地段的送站车,因此虽然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市区较远,但对旅客运输并不会形成太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在成立之初即选择将烟台—大连航线船舶停靠在大连湾新港码头并由其提供相应港口服务,当时辽渔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辽渔集团于2005 年成为本公司母公司),该等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9.3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2012年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检修救生筏117.93万元。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17.9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预计2013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采购船用轻柴油发生金额485.00万元,采购蒸馏水9.5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采购轻柴油:由于辽渔集团物资公司能够满足公司船舶加油的特殊要求(包括全天24小时提供加油服务、船舶停靠位置受限时使用专用船舶加油等),且该公司经营地点位于船舶所停靠的大连湾新港码头,提供加油服务非常便利,因此本公司把辽渔集团物资公司作为船用轻柴油的供应商之一。该项关联交易的金额主要取决于本公司所需船用轻柴油的总量以及两家供应商的报价对比情况。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预计2013年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6,875.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采购港口综合服务:由于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高速公路(沈大高速)较近,车辆驶入不需要经过拥堵市区,在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运输业务上更受客户欢迎。同时为满足旅客多为去往市区的需要,本公司开通了码头至市中心繁华地段的送站车,因此虽然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市区较远,但对旅客运输并不会形成太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在成立之初即选择将烟台—大连航线船舶停靠在大连湾新港码头并由其提供相应港口服务,当时辽渔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辽渔集团于2005 年成为本公司母公司),该等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8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租赁三处房屋37.84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租赁房屋:在公司使用独立售票系统之前,辽渔集团在位于客运站内的售票室售票。该售票场所位于客运站内,与候船大厅、旅客安检设施、车辆安检通道相邻,旅客购票后可直接通过安检进入候船大厅,车辆安检后就近购票,方便旅客、车辆的购票、安检和候船,有利于更好的组织客货资源。2010 年9月1日起,本公司在大连方向全面改用公司独立售票系统独立售票,本公司租用该售票室售票,节省了装修及搬迁等费用,同时公司租赁的洗衣房和办公场所均在辽渔集团大连湾新港码头,方便船用床品的洗涤、有利于陆地人员和船舶的协调管理。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7.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预计201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支付水、电、蒸汽等费用37.00万元,加油过磅费2.5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
采购港口综合服务:由于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高速公路(沈大高速)较近,车辆驶入不需要经过拥堵市区,在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运输业务上更受客户欢迎。同时为满足旅客多为去往市区的需要,本公司开通了码头至市中心繁华地段的送站车,因此虽然大连湾新港码头距离市区较远,但对旅客运输并不会形成太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在成立之初即选择将烟台—大连航线船舶停靠在大连湾新港码头并由其提供相应港口服务,当时辽渔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辽渔集团于2005 年成为本公司母公司),该等交易系因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而产生。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9.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23
甲公司渤海轮渡
乙公司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预计2013年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检修救生筏178.00万元。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7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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