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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可转债债券C(00661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3939
基金代码 006619
公告日期 2019-08-27
编号 1
标题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江可转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6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261,846.8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618
0066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1,309,544.82份
38,952,302.0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力求在控制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形势(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大类资产配置价值等的研判,结合流动性、估值水平、风险偏好等因素,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调整策略,将基金资产在债券、股票、和现金等资产间进行配置并动态调整比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高杨
闻怡


联系电话
4001-166-866
021-68475648


电子邮箱
gaoyang@cjsc.com.cn
custody@bosc.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6-866
95594

传真
021-80301393
021-6847693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jzcgl.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0,355.50
366,559.70

本期利润
-146,806.48
-901,100.8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7
-0.01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9%
1.0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24
0.01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697,174.85
39,364,704.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24
1.0106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2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2%
0.65%
0.97%
0.39%
0.25%
0.26%

过去三个月
-4.28%
0.73%
-1.85%
0.48%
-2.43%
0.25%

过去六个月
1.19%
0.66%
8.77%
0.54%
-7.58%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4%
0.65%
8.71%
0.53%
-7.47%
0.12%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8%
0.65%
0.97%
0.39%
0.21%
0.26%

过去三个月
-4.30%
0.73%
-1.85%
0.48%
-2.45%
0.25%

过去六个月
1.02%
0.66%
8.77%
0.54%
-7.75%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6%
0.65%
8.71%
0.53%
-7.65%
0.1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正式成立,是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门从事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秉承“专业至臻,追求卓越”的理念,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创造稳定而丰厚的回报。公司以“客户导向、研究驱动、技术领先、内控先行”为业务发展策略,全方位参与客户资产配置和资产增值全过程,通过深度挖掘客户的投融资需求,紧跟市场创新步伐,以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挑选优质投资品种,丰富创新产品架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资产配置方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有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汇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漆志伟
基金经理
2018-12-25
-
10年
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债券收益率先下后上,10年国债收益率从年初3.1%位置上行至4月的3.4%,随后走势平稳,半年末收于3.25%。政策面上,两会报告给出的总基调是稳经济、稳就业、新动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方面减税降费力度较大,一季度增值税调整方案落地超过了市场预期;货币政策方面与2018年整体宽松略有不同,年初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未提"中性"二字而是合理宽裕,在"不搞大水漫灌"的前提下保持市场流动性处于较为宽松的环境中,但央行4月辟谣后续的降准并在公开市场持续零投放,及在重要会议上表态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紧接着MLF未足额续作持续给市场带来了货币政策的收紧预期。但5月央行再次定向降准,6月发生了流动性断层:一面中小银行以及围绕在中小银行周围的中小非银机构遭遇了流动性的冲击,一面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的大型金融机构流动性泛滥。
官方PMI指数3月表现亮眼重回荣枯线以上,但5月后再次低于荣枯线,明显低于市场预期,显示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依旧存在。外部环境上,中美贸易争端缓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美联储政策出现拐点,降息预期大增,各国货币政策边际转松,转向鸽派。
2019年股市先涨后跌,上证指数一季度大幅上涨23.93%,二季度大幅下跌后反弹,指数下跌3.62%,从行业上来看,食品饮料、家用电器、金融、计算机等板块上半年表现优秀。转债走势与A股走势相近,中债转债一季度大幅上涨15.36%,二季度下跌1.29%进入震荡调整期。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了行业均衡配置,选取基本面良好的转债发行主体进行投资,保持对市场热点的持续关注,力图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124元,C类份额净值为1.0106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7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二季度GDP增速6.2%,上半年平均增速6.3%,第三产业增速高于第一、第二产业;上半年CPI先抑后扬,现维持在2.5%附近,通胀压力总体可控;货币政策稳中偏松,市场利率中枢处于较低位置。外部环境方面,中美贸易摩擦短期内未达成广泛共识,进出口仍面临压制,美联储开启降息周期,对经济周期产生较大影响。
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提"六稳"、对经济下行风险更加重视,"防风险"仍是下半年工作之一,会议要求把握好风险处置节奏和力度;并提出财政政策重在落实,货币政策保持平稳,及扩大内需政策和改革相结合,房地产政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央行在下半年工作会议中要求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及时预调微调;加快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
展望下半年宏观经济情况,经济下行压力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并存。中美贸易谈判在摩擦中前行,对进出口的影响有待进一步观察。在通胀压力总体可控、全球主要经济体降息的背景下,国内货币政策仍有进一步宽松的空间;经济改革政策持续推出,国内经济结构不断改善,内需进一步扩大,为防范经济下行压力提供政策支撑;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科创板的推出为创新提供了长期的资本支持。因此,未来半年国内经济料将仍维持在中枢6.3%的位置,在经济改革政策持续推出的背景下,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成为国内经济的主要增长动力,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乐观态度。
下半年,权益市场预计将以震荡缓慢上升趋势为主,市场关注热点持续在消费、金融、科技股等板块。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由首席风险官、运营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况;本基金资产净值自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3月26日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2019年3月27日起恢复至五千万以上。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持有人数量的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管理和运作本基金。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17,328.57
274,813,839.03

结算备付金
219,981.77
-

存出保证金
38,645.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8,864,784.03
-

其中:股票投资
5,016,100.00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3,848,684.0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0,012.49
-

应收利息
144,892.08
189,903.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53,907.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1,499,551.63
275,003,742.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28,986.3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342.68
45,184.23

应付托管费
8,901.39
6,777.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916.58
10,782.74

应付交易费用
23,151.19
-

应交税费
551.60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3,822.45
5,268.83

负债合计
437,672.20
68,013.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0,261,846.85
274,813,839.03

未分配利润
800,032.58
121,89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61,879.43
274,935,729.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499,551.63
275,003,742.59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A类份额净值1.0124元,基金A类份额总额31,309,544.82份;基金C类份额净值1.0106元,基金C类份额总额38,952,302.0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291,222.74

1.利息收入
878,841.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57,374.70

债券利息收入
90,196.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270.3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7,163.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00,892.0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855,274.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52,782.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4,822.5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7,594.04

减:二、费用
756,684.62

1.管理人报酬
437,501.31

2.托管费
65,625.16

3.销售服务费
96,730.58

4.交易费用
54,799.14

5.利息支出
1,017.9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17.97

6.税金及附加
164.21

7.其他费用
100,846.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7,907.3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7,907.3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4,813,839.03
121,890.13
274,935,729.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47,907.36
-1,047,907.3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4,551,992.18
1,726,049.81
-202,825,942.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9,308,753.80
4,878,843.20
114,187,597.00

2.基金赎回款
-313,860,745.98
-3,152,793.39
-317,013,539.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0,261,846.85
800,032.58
71,061,879.43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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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唐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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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何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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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277号文《关于准予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资金为274,456,458.9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357,380.13元,合计为274,813,839.03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折合基金份额为274,813,839.03份,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8)0100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报告报表附注所列编制基础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的一方时,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除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与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除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于除权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在本账户“数量”栏进行记录。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后的,在除权日按所配的股数确认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资,与已流通部分分别核算。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前的,按照权证的有关原则进行核算。
本基金持有股票期间上市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于除权除息日,按应收取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股利收益)。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成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于交易日按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含应收利息)入账,按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收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成本。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根据返售协议买入证券等金融资产,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返售前,按实际利率逐日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①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②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固定收益品种,按成本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6)国债期货合约的估值方法
①评估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时,应当采用市场公认或者合理的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②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7)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消。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利润构成: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2)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①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②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③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④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4)收益分配方案: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利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2008年4月24日起由3‰调整为1‰"、财政部"证券交易印花税2008年9月19日起单边征收"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所得税:
①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③按照财税[2015]101号文规定,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⑤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①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②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印花税
自2008年9月19日起,对基金卖出证券(股票)按0.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对基金买入证券(股票)不再征收印花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纳税义务按上述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42,331,530.71
100.0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买卖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40,303,327.31
100.0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311,300,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30,956.54
100.00%
23,151.19
100.00%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3)本报告期,本公司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后续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用事宜。(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37,501.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9,812.14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5,625.16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江可转债债券
A类份额
长江可转债债券
C类份额
合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773.45
10,773.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469.75
78,469.75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135.02
7,135.02

合计
-
96,378.22
96,378.22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5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5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5,738,880.92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5,738,880.92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4.73%

注:(1)报告期末持有得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总额。(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17,328.57
41,181.41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张)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13028
环境转债
2019-06-19
2019-07-08
未上市流通受限
100.00
100.00
210
21,000.00
21,000.00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1,903,884.03,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960,900.00,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016,100.00
7.02


其中:股票
5,016,100.00
7.0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3,848,684.03
89.30


其中:债券
63,848,684.03
89.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7,310.34
2.43

8
其他各项资产
897,457.26
1.26

9
合计
71,499,551.63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17,200.00
1.0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831,500.00
3.9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57,000.00
1.3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510,400.00
0.7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016,100.00
7.06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233
桐昆股份
100,000
1,551,000.00
2.18

2
601111
中国国航
100,000
957,000.00
1.35

3
300498
温氏股份
20,000
717,200.00
1.01

4
002635
安洁科技
50,000
674,500.00
0.95

5
600048
保利地产
40,000
510,400.00
0.72

6
603019
中科曙光
10,000
351,000.00
0.49

7
600104
上汽集团
10,000
255,000.00
0.3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cjzcgl.com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111
中国国航
3,047,413.00
1.11

2
300059
东方财富
2,593,700.00
0.94

3
601319
中国人保
2,341,307.00
0.85

4
603019
中科曙光
1,804,428.00
0.66

5
601233
桐昆股份
1,442,500.00
0.52

6
601611
中国核建
1,392,000.00
0.51

7
601677
明泰铝业
1,350,248.00
0.49

8
601985
中国核电
1,238,000.00
0.45

9
300498
温氏股份
1,136,264.00
0.41

10
002727
一心堂
1,125,792.00
0.41

11
600867
通化东宝
881,938.00
0.32

12
600197
伊力特
837,600.00
0.30

13
002013
中航机电
785,000.00
0.29

14
000681
视觉中国
769,200.00
0.28

15
002635
安洁科技
642,500.00
0.23

16
600104
上汽集团
596,000.00
0.22

17
600048
保利地产
561,200.00
0.20

18
601066
中信建投
543,800.00
0.20

19
603027
千禾味业
446,000.00
0.16

20
000069
华侨城A
404,000.00
0.15

注:(1)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本项"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059
东方财富
2,630,271.59
0.96

2
601319
中国人保
2,456,000.00
0.89

3
601111
中国国航
2,028,296.00
0.74

4
601611
中国核建
1,480,000.00
0.54

5
601985
中国核电
1,266,000.00
0.46

6
603019
中科曙光
1,227,652.20
0.45

7
601677
明泰铝业
1,216,732.00
0.44

8
002727
一心堂
1,206,000.00
0.44

9
600197
伊力特
792,000.00
0.29

10
600867
通化东宝
763,400.00
0.28

11
002013
中航机电
645,000.00
0.23

12
000681
视觉中国
638,288.92
0.23

13
601066
中信建投
508,000.00
0.18

14
603027
千禾味业
464,000.00
0.17

15
000069
华侨城A
425,000.00
0.15

16
300498
温氏股份
401,500.00
0.15

17
600104
上汽集团
244,500.00
0.09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本项"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3,938,89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392,640.71

注:(1)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996,800.00
5.6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9,851,884.03
84.2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3,848,684.03
89.8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611
19国债01
40,000
3,996,800.00
5.62

2
113011
光大转债
35,000
3,794,000.00
5.34

3
113026
核能转债
26,190
2,722,974.30
3.83

4
113013
国君转债
24,000
2,717,760.00
3.82

5
123003
蓝思转债
25,020
2,421,185.40
3.4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着审慎性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策略为目的,适度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8,645.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0,012.4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4,892.08

5
应收申购款
253,907.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97,457.2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3,794,000.00
5.34

2
113013
国君转债
2,717,760.00
3.82

3
123003
蓝思转债
2,421,185.40
3.41

4
110048
福能转债
2,227,600.00
3.13

5
110040
生益转债
1,995,450.00
2.81

6
110045
XD海澜转
1,975,200.00
2.78

7
132015
18中油EB
1,957,800.00
2.76

8
113015
隆基转债
1,916,100.00
2.70

9
128019
久立转2
1,890,230.58
2.66

10
110043
无锡转债
1,702,351.70
2.40

11
128024
宁行转债
1,625,546.00
2.29

12
128020
水晶转债
1,587,360.00
2.23

13
113505
杭电转债
1,571,250.00
2.21

14
113508
新凤转债
1,509,450.00
2.12

15
127006
敖东转债
1,312,610.00
1.85

16
110041
蒙电转债
1,117,500.00
1.57

17
127007
湖广转债
1,097,900.00
1.54

18
128048
张行转债
1,049,200.00
1.48

19
132004
15国盛EB
985,300.00
1.39

20
113014
林洋转债
981,984.60
1.38

21
110042
航电转债
910,480.00
1.28

22
110047
山鹰转债
868,880.00
1.22

23
113525
台华转债
852,240.00
1.20

24
128023
亚太转债
829,572.40
1.17

25
127004
模塑转债
827,460.00
1.16

26
113517
曙光转债
650,100.00
0.91

27
113008
电气转债
565,600.00
0.80

28
113518
顾家转债
553,850.00
0.78

29
128044
岭南转债
497,500.00
0.70

30
113020
桐昆转债
495,479.40
0.70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339
92,358.54
2,507,845.00
8.01%
28,801,699.82
91.99%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844
46,152.02
5,840,774.64
14.99%
33,111,527.39
85.01%

合计
1,183
59,392.94
8,348,619.64
11.88%
61,913,227.21
88.12%

注:(1)分类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121,737.87
0.39%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13,000.28
0.03%


合计
134,738.15
0.19%

注:持有份额总数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0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江可转债债券A类份额
0~10


长江可转债债券C类份额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长江可转债债券
A类份额
长江可转债债券
C类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110,858,417.63
163,955,421.4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0,858,417.63
163,955,421.4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1,263,025.57
68,045,728.2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0,811,898.38
193,048,847.6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309,544.82
38,952,302.03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更为罗国华、万励、黄伟、邹伟,公司监事变更为杜琦。
2、本报告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纯先生。
3、本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决议,柳祚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4、2019年4月,王蕤女士不再担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进行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改变投资策略。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继续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
2
42,331,530.71
100.00%
30,956.54
100.00%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公司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我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公司的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对所选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宏观、行业、策略、专题、公司等研究报告的质量和数量;组织相关研讨会议的数量和质量;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的质量和数量;主动进行上门路演和反路演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其他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最终公司统一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4、本报告期,本公司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后续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40,303,327.31
100.00%
311,300,000.00
100.00%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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