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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黄金ETF(1598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13816
基金代码 159812
公告日期 2020-05-15
编号 3
标题 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0515更新)
信息全文
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515更新)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1907号
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黄金现货合约,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相似,在证券投资
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净值会随黄金市场的变化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赎回)、买卖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黄金市场波动风险、基金跟踪偏离风险、基金份额二
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与黄金T+D品种的风险、参与黄金出借的风险、基金份
额交易价格折溢价相对股票类ETF可能较高的风险、参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
的风险、本基金交易时间与境内外黄金市场交易时间不一致的风险、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的
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不同申购赎回
模式下交易和结算规则存在差异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规则调整的相关风险等特有风险,
流动性风险,以及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
险等。
投资者进行网上、网下现金认购以及在二级市场交易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
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不可用于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投资
者以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同时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以下简称“黄金账户”),并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事先通过销售机构进行账户备案。未进行账户备案的投资者以黄金现货实盘
合约提交认购或申购申请将作失败处理。
本基金追踪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但不等同于实物黄金,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得
到相应价值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及现金差额,无法直接取得实物黄金。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3、设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4、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号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楼
8、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9、联系人:傅成斌
10、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11、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2、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25%,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龚方雄先生,荣誉董事长,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
香港。曾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美国银行首席策略师、全球货币及利率市场策略
部联席主管,摩根大通中国区研究部主管、首席市场策略师、首席大中华区经济学家、中
国综合公司(企业)投融资主席。2009年9月起担任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中国投
资银行主席。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誉董事长。
王宏远先生,联席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
士,国籍:中国。曾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自营负责人,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
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
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
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
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芊先生,董事,北京大学DBA,国籍:中国。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中信证券产品委员会委员、中信金石不动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信保股权投资基
金董事、全国工商联商业地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房协养老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现任
北京中联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范镭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华安保险
北京分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周新生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管理学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
国籍:中国。历任陕西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研究生
部主任、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曾任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任长安银行监事长;2007
年7月至今任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曾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陕西省委政策
研究室特聘研究员。
樊臻宏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商业管理博士学位。历
任ARGONAUT 资本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分析员、美林证券全球科技策略师、中国人寿资
产管理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及项目部副总经理、北京春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天津汇通太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erry Culver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国籍:美国。曾任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
所项目经理,联合国GeSCI组织全球新兴市场政府顾问及开发专家,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和
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美国数字金融集团-DFG Fund首席执行官、普通合伙
人。
Samuel T. Lundquist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国籍:美国。在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先后工作25年,现任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对外事务副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国籍:中国。曾任民政部外事处处
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孔令国先生,监事,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 MBA,国籍:中国。曾任职深圳市
公安局罗湖分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部, 现任江苏联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陆琦先生,监事,理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国籍:中国。 曾任职穆迪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研发组组长,南方基金风险管理部, 2015年10月加入前海开源
基金,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监。
傅智先生,监事,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职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执行总监,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核算部总监。
卢超铭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曾任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
理、渠道主管、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管理总部执行总监,现
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
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
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
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
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成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技部
软件开发工程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执行
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谢屹先生,慕尼黑工业大学金融与经济数学、工程物理学硕士。历任汇丰银行(德
国)股票研究所及投资银行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副总裁。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投资总监、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
海开源强势共识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高端装备
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谢屹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梁溥森先生,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招商基金基金核算部基金会计,2015年6月
加入前海开源基金,现任公司权益投资本部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中证500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梁
溥森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王厚琼,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曲扬,联席投资总监赵雪芹、
丁骏、邱杰、史程,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执行投资总监王霞、谢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
书肖立强。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
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
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
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
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
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
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
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
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
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
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
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
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
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
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
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
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
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
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
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
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
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
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
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
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
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
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何凌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黄金现券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
销机构详见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 话:0755-25946013
传 真:0755-25987122
联系人:严峰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
名称:上海黄金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上海黄金交易所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上海黄金交易所大厦
电话:021-33189588
传真:021-33662058
联系人:杨艳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施翊洲
经办会计师:施翊洲、陈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
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黄金现货合约(包括现货实盘
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为AU99.99、AU99.95。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
货延期交收合约为AU(T+D)。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
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或其他情况进行调整,此调整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可从事黄
金现货租赁业务。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基于跟踪误差、流动性因素和交易便利程度的考虑,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中,本基金将
主要投资于AU99.99。但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买入
足够的AU99.99时,基金管理人可投资于AU99.95和AU(T+D)或其他品种以进行适当替
代。本基金参与AU(T+D)仅用于风险管理或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管理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当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时,基金管
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为降低基金费用对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影响,本基金可以将持有的黄金现货合约
借出给信誉良好的机构,取得租赁收入,并要求对方按时或提前归还黄金现货合约。本基
金将谨慎考察黄金现货合约借入方的资信情况,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黄金的市场供
求情况,决定黄金现货合约租赁的期限、借出的黄金现货合约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及租
赁利率等。
基金管理人参与黄金租赁,需依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租借管理办法》规定,遵守
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
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四)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
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终止交易或者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流动
性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国内黄金交易所出现其它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黄金基
准价格时,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
则,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黄金现货合约,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相似,在证券投资基
金中属于较高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2)本基金持有买入AU(T+D)价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买入AU(T+D)
与现货实盘合约价值之和,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本基金持有卖出AU(T+D)价值
不超过基金持有的现货实盘合约价值的10%。本基金因申购赎回而被动超标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扣除AU(T+D)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1倍的现金。
(4)本基金若参与黄金租赁,需满足以下限制:
1)黄金租赁的对手方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中的银行和分类评级在A类以
上的证券公司。
2)本基金参与出借的黄金现货合约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出借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6个月。出借给单个交易对手的黄金现货合约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0%。本基金因净值变动而被动超标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问题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要求交易对手方归
还黄金现货合约。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黄金市场、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
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5)、(6)项情形之外,因黄金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
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
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七)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从事黄金租赁。
(八)其他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以公平的市
场价格进行相互交易。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
4、基金收益分配发生的费用;
5、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黄金现货合约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交割费、过户费及仓储费;
11、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黄金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九、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注册登记协议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本基金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5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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