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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证环保ETF联接A(00106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41633
基金代码 001064
公告日期 2020-12-14
编号 1
标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配合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修改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等5条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该次修订修将加权方式修改为自由流通市值加权,且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0%;优化环保主题界定方式。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2580,场内简称:环保ETF,扩位简称:环保ETF)、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主代码:001064,基金简称:广发中证环保ETF联接)的标的指数均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为配合中证环保产品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0年12月14日起,本公司将相应调整上述基金的投资组合。同时,本公司将据此修订《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及说明
  1、关于《基金合同》的修改
  “七、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联合国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对于环保产业的界定方法,将符合资源管理、清洁技术和产品、污染管理的公司纳入环保产业主题,采用等权重加权方式编制而成。该指数以2011年12月30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旨在反映上海和深圳市场环保产业公司表现的指数,为投资人投资环保产业提供投资标的。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修改为:
  “七、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2、关于修订《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相关表述无需修订。
  2、本公告仅对配合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相应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并修订《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费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条款 修订条款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七、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收益率。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根据联合国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
系对于环保产业的界定方法, 将符合资
源管理、清洁技术和产品、污染管理的公
司纳入环保产业主题, 采用等权重加权
方式编制而成。 该指数以2011年12月30
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旨在反映上
海和深圳市场环保产业公司表现的指
数, 为投资人投资环保产业提供投资标
的。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
环保产业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
证环保产业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或由
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不
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 或证券市场有其
他代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
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
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和
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
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
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 指数更
名等事项),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则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
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七、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环保产
业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标的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编制、 发布或
授权, 或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由其他
指数替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
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
认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不宜继续作
为标的指数, 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
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
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
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其中,若变
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
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指数编制单位变更、 指数更名等事
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 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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