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融通领先成长混合(LOF)A/B(1616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577
基金代码 161610
公告日期 2007-04-25
编号 2
标题 通宝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13号)和《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等有关规定,通宝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通宝")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通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25号《关于同意通宝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通宝

  交易代码:184738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4月30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4月27日,即在2007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通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通宝于2007年4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宝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13号《关于核准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4月23日发布了《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通宝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25号《关于同意通宝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自基金通宝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自基金通宝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通宝转型成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与申购赎回

  1、终止上市之后,原基金通宝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买卖和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原基金通宝基金份额托管在不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的,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不能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3、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至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结算TA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相关限制措施。

  (三)基金通宝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自基金通宝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通宝变更为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为"161610"。但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原基金通宝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与代码,简称为"基金通宝",代码为"184738"。

  2、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原基金通宝基金份额名称变更为:"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代码为"161610"。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间及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上市之后,投资者均使用新名称与代码办理集中申购、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天一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

  五、有关对持有人大会公告至基金通宝退市期间基金通宝管理费收取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承诺:在首次持有人大会公告至基金通宝退市期间,自第一周星期五开始,若最近三月净值增长率或最近六个月净值增长率排名位于全市场封闭式基金27名以下(不含27名)时,则基金管理人自下一周开始提取1%管理费,直至最近三月净值增长率和最近六个月净值增长率都位于全市场封闭式基金27名及以上(含27名)时,下一周恢复提取1.5%管理费。

  根据以上规定,由于在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30日期间基金通宝的最近三月净值增长率为29名,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7年4月2日至2007年4月6日按照1%提取管理费,在其他期间按照1.5%提取管理费。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

  传真:0755-26935005

  网站:www.rtfund.com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终止上市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