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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博创新混合(51903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695
基金代码 519035
公告日期 2007-04-30
编号 1
标题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汉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汉博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18日证监基金字[2007]108号文核准的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汉博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4月27日汉博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实行规模上限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设定规模目标上限为100亿份基金份额。
在基金正常集中申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超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申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若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接近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集中申购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集中申购的最后一个申购日。
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基金份额,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得调整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基金申购规模不受上述集中申购规模上限的限制。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1.00元。本次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将只开通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暂不开通"上证基金通"基金场内申购业务,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35(前端),519036(后端)",简称为"富国天博"。
7、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场外集中申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8、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9、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集中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含)-500万元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持有时间 后端集中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6%
1年-3年(含) 0.8%
3年-5年(含) 0.4%
5年以上 0
10、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11、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拆分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
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cb.com)、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pdb.com.cn)、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www.cpsrb.com)、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com.cn)、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fzq.com.cn)、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csc.com)、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pa18.com)、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yzq.com)、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hzq.com.cn)、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yzq.com.cn)、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tsc.com.cn)。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集中申购相关事宜。
14、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在集中申购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或已有销售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及时公告。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对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2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集中申购只开通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暂不开通"上证基金通"场内集中申购业务,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35(前端),519036(后端))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每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基金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包括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597070
传真:(021)68597979
联系人:林燕珏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9009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292390
传真:(010)82292350
联系人:金毅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1305室
电话:(0755)82931141
传真:(0755)82931353
联系人:储慧莉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传真:(021)68597979
在集中申购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近14000 多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广东、深圳、河北、浙江、江苏、河南、上海、山东、湖北、福建、新疆兵团、北京、安徽、四川、辽宁、云南、甘肃、广西、湖南、陕西、江西、重庆、黑龙江、大连、厦门、宁波、青岛、新疆、贵州、西藏、山西、吉林、海南、青海、天津、内蒙古、宁夏。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25个城市的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基金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3 个城市的423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
在集中申购期间,客户可以拨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4个主要城市的366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在以下2个城市的17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与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35个城市近45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热线:111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5186758、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1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1个主要城市的31家证券营业部、17家证券服务部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杭州、南京、成都、武汉、深圳、广州、沈阳、北京、福州、哈尔滨、天津、长沙、海口、西安、合肥、乌鲁木齐、济南、贵阳、昆明、岳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咨询热线咨询:(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省、市、自治区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青岛、成都、大连、海口、杭州、南京、天津、武汉、重庆、乌鲁木齐、珠海。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3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杭州、北京、上海、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16个主要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北京、重庆、杭州、海口、三亚、成都、武汉、郑州、深圳、广州、南京。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南京、青岛、洛阳和常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18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南京、成都、西安、哈尔滨、济南、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1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5、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3个主要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江阴、张家港、泰州、扬州、淮安、盐城、徐州、镇江、南通、上海、武汉、天津、北京、深圳、广州、沈阳、泉州、绍兴、成都。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八)"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和建仓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对申购总量实行限量。
1、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高于100亿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按照有效确认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中申购期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金额不足100亿元,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申购费率为1%,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3.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申购费用=10,000-9,900.99 =99.01元
申购份额=(9,900.99+3.00)/1.000=9,903.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集中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之前,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且本次集中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达到80亿元,申购末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3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确认比例为(100-80)/30=66.6667%,对应集中申购费率为1.0%,申购末日利息为2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66.6667%=6,666.67元
净申购金额=6,666.67/(1+1.0%)=6.600.66元
申购费用=6,666.67-6.600.66=66.01元
申购份额=(6.600.66+2)/1.000=6,602.66份
未确认金额=10,000-6,666.67=3,333.33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6,602.66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3,333.33元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申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申购申请份额。
(九)集中申购费用
1、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集中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含)-500万元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持有时间 后端集中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6%
1年-3年(含) 0.8%
3年-5年(含) 0.4%
5年以上 0
2、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A.场外集中申购前端收费模式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前端集中申购费率)
前端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期间利息)/ 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B.场外集中申购后端收费模式
集中申购份额=(集中申购总金额+集中申购期利息)/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集中申购费用=赎回份额×1.00元×后端集中申购费率
例三: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产生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集中申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5,000/(1+1.0%)=4,950.49元
前端集中申购费用=5,000-4,950.49=49.51元
集中申购份额=(4,950.49+2)/1.00=4,952.49份
即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前端集中申购费用,可得到4,952.49份基金份额。
例四: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产生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集中申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集中申购费用,可得到5,002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集中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集中申购。
(二)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可通过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购买过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四、个人客户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申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申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集中申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下五个账户可任选其一):
1)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2)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3)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4)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5)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60892143006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必须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7: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 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2)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 位储蓄卡;
3)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申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4)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集中申购资金);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3)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集中申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集中申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投资者集中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3)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通基金账户时,个人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3)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4、个人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金集中申购申请表》(签章);
2)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3)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5、注意事项:
1)没有招商银行银行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4)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5)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改申请委托单(个人)》。
3、提出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及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基金账户及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基金账户开/销户申请委托单》及《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委托单》。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七)上海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基金账户开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应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立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户,则应在上海银行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3)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3、基金集中申购流程: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2)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上海银行在受理投资者的以上业务申请后,将自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集中申购申请(T 日),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至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集中申购情况,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受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2)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2)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3)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
4)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3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是否确认。
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九)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集中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集中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集中申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机构客户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申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申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集中申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下五个账户可任选其一):
1)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2)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3)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4)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5)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60892143006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必须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 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富国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证券(基金)业务授权书;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4)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富国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富国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集中申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集中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集中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集中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招商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 日,机构投资人在招商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招商银行为机构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 经办人身份证件。
4、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人应先从招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招商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集中申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集中申购、申购业务回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6)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改申请委托单(机构)》。
3、提出基金账户开户及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基金账户及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基金账户开/销户申请委托单》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委托单》,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上海银行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九)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集中申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七、退款事项
1、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集中申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集中申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集中申购资金,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电话:(021)68597788
传真:(021)68597799
联系人:林志松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8597070
传真:(021)68597979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场外集中申购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
联系人:尹东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87、(0755)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0755)83195050
联系人:陈立民
咨询电话:(当地)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傅建华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9日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浩
咨询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9824
客户服务热线:11185
公司网址:www.cpsrb.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电话:(010)65183888-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客户服务号:(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热线:(021)6886502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26288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任磊
客服电话:(0755)95511
网站:www.pa18.com
(18)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0571)85783743
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余少南
咨询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8309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热线:(021)68604866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2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联系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龙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8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
(2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2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24)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传真:(0551)2634400-117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李金龙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联系电话:(021)24052000
传真:(021)54075507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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