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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核心价值混合(21700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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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2301 | ||||||||
基金代码 | 217009 | ||||||||
公告日期 | 2007-05-29 | ||||||||
编号 | 2 | ||||||||
标题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调整及修改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6月1日起,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又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招商安泰股票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招商安泰债券基金A类,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将统一调整为采用“外扣法”,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招商安泰股票基金 2、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 3、招商安泰债券基金A类 4、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5、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后“外扣法”计算公式及方法 “外扣法”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招商安泰股票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2000=8210.18份 三、基金合同修改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依据上述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方法的调整要求,对《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一)《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 在“九、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份额和赎回价格的计算”的“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中,将以下内容: 本系列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基金份额净值 修改为: 本系列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基金份额净值。 (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 在“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份数和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的“1、申购份数的计算”中,将以下内容: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单位净值 基金份数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 修改为: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 (三)《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 在“五、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的“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中,将以下内容: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修改为: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注意事项 上述各基金转换转入手续费仍按现行方式计算,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内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将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登陆查阅。 相关未尽事宜投资者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本公告及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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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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