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鑫元行业轮动A(005949)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2231479 | ||||||||
基金代码 | 005949 | ||||||||
公告日期 | 2021-03-04 | ||||||||
编号 | 1 | ||||||||
标题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决定自2021年3月4日起调整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鑫元行业轮动”)的管理费率。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 《基金合同》中的“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对鑫元行业轮动原管理费率的约定如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后,鑫元行业轮动的管理费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并将按规定更新《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3月4日起生效。 2、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