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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混合(40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2441
基金代码 400001
公告日期 2007-06-01
编号 1
标题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前端申购费用和申购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要求,本公司自2007年6月1日起,统一将旗下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模式下的前端申购费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由内扣法调整为外扣法,即自2007年6月 1日起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将统一采用外扣法计算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调整后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基金申购业务,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同时,对《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前端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方法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经修改的《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如下:

  一、《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原《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第1款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现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的规定,将上述规定修改为: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二、《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原《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五条“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第1款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现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的规定,将上述规定修改为: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申购时,后端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基金时,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基金份额时,投资人应缴纳后端申购费,

  后端申购费=赎回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申购当日份额净值×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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