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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0400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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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2515 | ||||||||
基金代码 | 040002 | ||||||||
公告日期 | 2007-06-0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7年6月8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购买的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中国A股",基金代码"040002")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富利",基金代码"040003")之间的转换。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在工商银行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的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计算收取。 3、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用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4、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费率如下: (1)申购费率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华安中国A股 0≤M<100万 1.5% 100万≤M<1000万 1.2% M≥1000万 0.9% 华安富利 M≥0 0 (2)赎回费率 基金名称 赎回费率 华安中国A股 0 华安富利 0 三、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10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华安富利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购买的华安中国A股和华安富利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021-68604666)。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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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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