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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04004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2738
基金代码 040042
公告日期 2014-08-29
编号 1
标题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42

交易代码
0400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989,906.9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40042
04004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2,967,757.69份
16,022,149.3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可投资品种的容量,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走向、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协议存款交易对手的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等,确定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钱鲲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32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8,424.94
992,423.40

本期利润
768,424.94
992,423.40

本期净值收益率
1.8886%
2.032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967,757.69
16,022,149.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短期理财债券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684%
0.0107%
0.0888%
0.0000%
0.2796%
0.0107%

过去三个月
0.8854%
0.0064%
0.2693%
0.0000%
0.6161%
0.0064%

过去六个月
1.8886%
0.0067%
0.5356%
0.0000%
1.3530%
0.0067%

过去一年
3.7433%
0.0049%
1.0800%
0.0000%
2.6633%
0.0049%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5.5429%
0.0047%
1.6333%
0.0000%
3.9096%
0.0047%

2.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921%
0.0107%
0.0888%
0.0000%
0.3033%
0.0107%

过去三个月
0.9578%
0.0064%
0.2693%
0.0000%
0.6885%
0.0064%

过去六个月
2.0328%
0.0067%
0.5356%
0.0000%
1.4972%
0.0067%

过去一年
4.0344%
0.0049%
1.0800%
0.0000%
2.9544%
0.0049%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5.9840%
0.0047%
1.6333%
0.0000%
4.3507%
0.004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26日至2014年6月30日)
1、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2、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注:根据《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建仓期为14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4个交易日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 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股票、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华安上证180ETF、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龙头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换债基金、华安深证300指数基金(LOF)、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华安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华安纯债债券、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华安安信消费股票、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华安黄金易(ETF)、华安黄金ETF联接、华安沪深300量化指数、华安年年红债券、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华安中证细分地产ETF、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华安新活力混合、华安安顺混合等49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688.13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晟刚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01-25
-
15年
硕士研究生,15年银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伦敦分行、总行交易中心担任高级交易员、高级经理等职务。2012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月起担任本基金及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担任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1次。原因: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虽相关投资组合买卖单只股票的数量较小,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稀少,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而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检查的结果来看,也未发现有异常。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上半年,一季度经济增速下行至7.4%,其中房地产是增长面临的最大下行风险。二季度以来,政府在保持定力的基础上,陆续出台17项微刺激稳增长措施。随着政策的落实和显效,6月基本面在基建投资发力的带动下,经济短期内企稳。年初以来央行货币政策态度转为“总量稳定,结构优化”,通过定向降准和国开行再贷款支持“三农”和小微,并且尽量熨平资金面的季节性波动。
债券市场上半年在基本面和流动性的双重驱动下逐渐走出一波牛市行情。银行间隔夜和7天回购利率中枢较去年下半年分别下移近80BP和70BP。长期限资金价格降幅更甚,1月shibor较去年下半年回落110BP。债市收益率曲线一季度陡峭化下行,二季度长端大幅回落,曲线趋向平坦化。10年金融债最低降至4.90%附近,距离年初高点回落近90BP。信用债市场,信托和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事件加重市场对信用风险的担忧,中高等级的短融和有政府信用背书的城投债成为市场追逐热点,收益较年初下行了150BP和100BP以上,信用利差明显收窄。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增加了债券的配置和交易,适当提高了组合久期,并通过定存锁定月末时点的高收益。通过审慎和积极的管理,在把握流动性的基础上,积极努力为投资者赚取稳健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收益率及规模变化:
1、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A
投资回报:1.8886%
期初规模:0.56亿 期末规模:0.33亿
2、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B
投资回报:2.0328%
期初规模: 1.61亿 期末规模:0.16亿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定向刺激下,基建投资抵御房地产周期的下滑效果有限,出口在全球经济新常态下亦难以全面发力。通胀短期将不构成压力。
但另一方面,保增长政策将为短期经济托底。央行着力化解货币堆积,引导银行增加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定向刺激、基建投资、结构性减税将推动短期内经济反弹。大额CD推出,长远看将提升银行的负债成本。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地方债发行规模增加,都将带来利率债收益率阶段性上行。还需要关注IPO带来的资金扰动,流动性有可能将结构性和阶段性失衡。债市短期内将面临反复,需警惕基本面和配置力量边际上的变化。信用债方面,总体看受益于中央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但民企中低资质违约风险较大的注意回避;城投债有地方政府隐形担保,地方债务替代降低供给,并具备高票息优势。
操作方面,我们将继续把握基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关注短期限利率品种的投资机会。同时把握月末和IPO时机锁定较高收益。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积极赚取高收益。
我们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优化组合结构,控制风险,勤勉尽责地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首席投资官、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尚志民, 首席投资官,工商管理硕士,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华安安顺封闭、基金安瑞、华安创新混合基金经理,现任华安安顺混合、华安宏利股票的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翁启森,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JP证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华安香港精选、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华安宏利和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
杨明,投资研究部总监,研究生学历,12年金融、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在上海银行工作。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
贺涛,金融学硕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基金、华安可转债基金、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基金、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士,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ETF和华安上证龙头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参与基金的估值。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A累计收益分配金额768,424.94元,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B累计收益分配金额992,423.40元。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为768,424.94元,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为992,423.40元。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578,856.93
91,232,692.39

结算备付金
164,500.00
164,285.71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9,347.01
40,034,980.0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019,347.01
40,034,980.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500,000.00
68,500,162.7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09,143.89
1,562,150.0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6,072,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1,250.00
-

资产总计
52,773,097.83
217,566,270.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9,878.5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1,662.22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938.77
30,070.17

应付托管费
4,130.03
8,909.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8,197.97
15,306.61

应付交易费用
7,543.30
3,151.9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360.68
-

应付利润
24,815.60
116,284.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2,663.77
299,000.00

负债合计
3,783,190.84
472,723.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8,989,906.99
217,093,547.91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89,906.99
217,093,547.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773,097.83
217,566,270.93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8,989,906.9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元,份额总额32,967,757.69份;B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元,份额总额16,022,149.3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2,194,064.87
13,465,405.67

1.利息收入
2,065,192.95
12,573,365.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44,751.25
8,362,935.73

债券利息收入
534,041.90
3,035,901.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86,399.80
1,174,528.1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8,871.92
432,497.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8,871.92
432,497.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459,542.80

减:二、费用
433,216.53
2,609,919.14

1.管理人报酬
118,733.90
837,933.44

2.托管费
35,180.38
248,276.64

3.销售服务费
62,616.62
569,052.11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46,753.59
754,229.5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6,753.59
754,229.52

6.其他费用
169,932.04
200,427.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60,848.34
10,855,486.5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0,848.34
10,855,486.5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7,093,547.91
-
217,093,547.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60,848.34
1,760,848.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68,103,640.92
-
-168,103,640.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3,749,523.55
-
133,749,523.55

2.基金赎回款
-301,853,164.47
-
-301,853,164.4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760,848.34
-1,760,848.3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989,906.99
-
48,989,906.9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65,249,376.25
-
2,965,249,376.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855,486.53
10,855,486.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57,178,184.41
-
-2,657,178,184.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44,349,992.46
-
1,244,349,992.46

2.基金赎回款
-3,901,528,176.87
-
-3,901,528,176.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855,486.53
-10,855,486.5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8,071,191.84
-
308,071,191.84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李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39号文《关于核准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971571_B1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965,003,579.75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45,796.5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965,249,376.25元,折合2,965,249,376.2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8,733.90
837,933.4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6,932.76
339,466.13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180.38
248,276.64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合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08.14
1,976.63
5,784.77

建设银行
28,223.62
214.73
28,438.35

合计
32,031.76
2,191.36
34,223.1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合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69.36
4,070.62
14,239.98

建设银行
289,979.90
2,402.62
292,382.52

合计
300,149.26
6,473.24
306,622.5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各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无。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578,856.93
10,654.22
7,212,427.88
81,459.3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999,878.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
总额

140207
14国开07
2014-07-01
100.34
30,000
3,010,200.00

合计

-
-
30,000
3,010,2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2、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4年8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0,019,347.01
37.93


其中:债券
20,019,347.01
37.9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500,000.00
21.7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743,356.93
39.31

4
其他各项资产
510,393.89
0.97

5
合计
52,773,097.83
100.00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6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999,878.50
6.1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40%。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7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7天。
7.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4.99
7.1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0.4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0.4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20.3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20.4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6
合计
106.68
7.13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19,347.01
40.8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19,347.01
40.8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0,019,347.01
40.86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0207
14国开07
100,000
10,033,681.41
20.48

2
130331
13进出31
100,000
9,985,665.60
20.38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48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1253%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9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 1.00元。

7.9.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9.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09,143.89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1,250.00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10,393.8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631
52,246.84
1,070.02
0.00%
32,966,687.67
100.00%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2
8,011,074.65
16,022,149.30
100.00%
0.00
0.00%

合计
633
77,393.22
16,023,219.32
32.71%
32,966,687.67
67.29%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421,291.66
1.278%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
-


合计
421,291.66
0.860%

注:1、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1,714,668,267.27
1,250,581,108.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5,908,048.78
161,185,499.1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7,789,985.06
55,959,538.4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0,730,276.15
201,122,888.3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967,757.69
16,022,149.3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无。
2、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 新增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交易单元1个;
(2) 新增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单元1个。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83,200,000.00
100.0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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