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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嘉鑫债券C(01141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22916
基金代码 011417
公告日期 2023-06-09
编号 1
标题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相应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将自2023年6月9日起正式生效。现将相关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基金列表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011416 恒越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2572 恒越乐享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明确上述列表中的所有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各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估值等相关内容。
以“恒越乐享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前言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投资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面临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基金资产估值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合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方法
……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四、估值方法
……
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本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登载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
(2)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0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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