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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开发起式(00542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526133
基金代码 005425
公告日期 2023-09-25
编号 1
标题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msjyfund.com.cn)等规定媒介上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月30日成立,后根据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6月30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00止(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纸质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北侧
  收件人:陈亭
  电话:(010)68960086
  邮政编码:10087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即2023年9月25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一一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三)授权方式”的“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身份证件、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本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二)其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身份证件、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纸面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基金管理人的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88-388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亭
  联系电话:(010)68960086
  电子邮件:services@msjyfund.com.cn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监督人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人:崔军
  联系电话:010-85197622
  4、见证机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附件一: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
  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相应修订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事项。调整方案说明见附件四《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调整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文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3日
  附件二: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
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
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号下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签字/盖章部分填写
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
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本表决票中“民生加银基金账户号”,指持有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
民生加银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
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卡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所有基金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4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授权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请见《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且《关于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调整要点
  (一)修改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拟调整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的第三点,并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相关内容:
  修改前: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后: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除此之外,因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其他必要修改。
  (二)调整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基金管理人就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运作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中“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中基金备案部分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
  因此,实施本次调整基金合同方案的修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基金相关内容调整后,本基金在技术系统运作上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同类基金并无明显差异,因此不存在技术运作上的障碍。
  四、调整基金合同方案的主要风险
  (一) 调整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设计调整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本基金调整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调整基金合同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方案。
  (二) 调整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内容后的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调整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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