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混合C(01066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33932
基金代码 010661
公告日期 2023-12-29
编号 1
标题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约定,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整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3年12月29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方案
  本次调整收益分配原则事宜将原表述“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之日起至少持有一年”修改为“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即对于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红利再投取得的基金份额(指红利再投份额的确认日在2023年12月29日前),自红利再投份额确认之日起至少持有一年;对于2023年12月29日后通过红利再投取得的基金份额(指红利再投份额的确认日在2023年12月29日后),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章节
第一部分
前言
原基金合同
八、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
定期限,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
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锁定持有期结束
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可以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具体请见“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部分。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八、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期
限,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
转出业务。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
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因此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
基金份额的风险。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
开放持有期,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具
体请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第三部分
基 金 的
基本情况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
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
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
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
一、基金的运作方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
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
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
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
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
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
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年的
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当日,即锁定持有期
到期日)之间的区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
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年
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投资人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之
日起至少持有一年。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
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
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
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年的年度
对日。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
锁定持有期为一年。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
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
算。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
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
一、基金的运作方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
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
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
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
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
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
认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当日,即锁定
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
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年度
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
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
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
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
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
日次年的年度对日。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
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
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
还给投资人,不进入锁定持有期。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
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选
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
计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取得的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之日起至少持
有一年;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
给投资人,不进入锁定持有期。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购、赎回申请。投资人发起赎回申请的赎回份
额未满持有期限制(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
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
算)的部分将按赎回失败进行确认。申购、赎回
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
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
权利。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
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
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因
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
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第二十四部
分 基 金 合
同的内容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选
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
计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取得的基金份额自份额确认之日起至少持
有一年;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
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
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因
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
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三、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同时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