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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祺6个月定开债C(00324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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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99068 | ||||||||
基金代码 | 003240 | ||||||||
公告日期 | 2024-01-31 | ||||||||
编号 | 2 | ||||||||
标题 | 博时安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祺6个月定开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博时安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祺6个月定开 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30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博时安祺6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003239 下属基金简称博时安祺6个月定开债C下属基金代码003240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09-29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开放频率6个月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9-08-22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程卓 证券从业日期2012-08-01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 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其他概况说明《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含国 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定期存款和同业存单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 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 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 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 者是持有回售期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时,根据所持债券信 用状况变化,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信用研究成 主要投资策略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 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份额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100%计 N<7天1.50% 入资产赎回费 N≥7天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固定比例0.30% 托管费固定比例0.10% 销售服务费固定比例0.3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其他费用 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 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 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 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 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4)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 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出现单个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可以延期办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 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出现单个投 资者大额赎回时可能部分延期办理,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 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重大事项:博时安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自2019年8月22日起,《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博时安祺6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生效,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博时安祺6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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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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