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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51909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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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727088 | ||||||||
基金代码 | 519093 | ||||||||
公告日期 | 2024-03-15 | ||||||||
编号 | 6 | ||||||||
标题 |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基金代码5190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02-03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7-01-06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蔡春红 证券从业日期2010-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二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结合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 景气度分析,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并适度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目标 精选具有稳定价值性和高质量成长性的钻石品质类的优质上市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投资范围 -95%,其中投资于具有钻石品质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低于股票投 资的80%。债券、现金类资产及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 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对经济周 期、行业特征等宏观层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 例和行业配置比例;在个股个券的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 核心是从企业价值的稳定性和成长的高质量出发,筛选具有钻石品质 主要投资策略 的优质企业,并进行重点配置。钻石品质企业股票的配置比例不低于 股票资产配置的80%。钻石品质企业是指具有稳定价值性和高质量成 长性的上市公司,它们具有安全、透明、稳定、创新与领导气质五大 优秀品质。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05%其他资产 12.24%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7.71%权益投资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80.00%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0.00%‐10.00%‐20.00%‐3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净值增长率59.96%25.60%‐13.92%‐1.06%‐14.48%41.47%65.74%‐12.13%‐21.07%‐13.48%业绩基准收益率41.16%6.98%‐8.16%17.32%‐19.66%29.43%22.61%‐3.12%‐16.86%‐8.4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59.96% 25.60% ‐13.92% ‐1.06% ‐14.48% 41.47% 65.74% ‐12.13% ‐21.07% ‐13.48% 业绩基准收益率 41.16% 6.98% ‐8.16% 17.32% ‐19.66% 29.43% 22.61% ‐3.12% ‐16.86% ‐8.40% 注:1、本基金于2010年2月3日成立,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200万元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8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65天0.50% 赎回费365天≤N<730天0.30% 730天≤N<1095天0.10% N≥1095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的 风险与对策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主动管理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 基金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主要本基金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重点考虑以下四个基本因素:一是宏观经济 周期因素;二是估值因素;三是制度和政策的变化因素;四是市场情绪的因素。通过这四个 方面分析,利用改进的德意志银行的打分卡模型(MVPS,即M:宏观;V:估值因素;P:政 策因素;S:情绪因素),综合四方面的结果,调整股票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最终达到大类资产配置的目标。但实际上“MVPS模型”未必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出未来市场 情况的变化,因此可能导致资产配置比例在某些时候会出现一定程度失误。 为控制此类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积极审慎地评估市场 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全面衡量各种经济变量的影响。 (2)股票选择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精选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上市企业的选股策略。在经过相应财务标准剔 除掉不适宜投资股票的基础上,通过本基金的钻石品质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定量定性相 结合的方法,筛选出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上市公司。但基金管理人可能对定量定性的尺度把 握不准,导致筛选出的上市公司不符合实际要求,存在股票选择的风险。 对此,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主动管理策略,并结合行业配置策略和公司调研确定股票 投资组合,实现股票选择过程中的有效均衡风险分散。 (3)风格选择风险 主要指由于本基金投资策略对价值稳定性和成长高质量上市公司的选择倾向,致使市场 价格走势有利于其他投资风格时(比如市场走势有利于投资成长型或者价值型股票等),基 金投资业绩可能低于选择其他投资风格的混合型基金投资业绩的风险。 为控制此类风险,本基金对风格选择可能带来的风险通过对行业配置和个股配置的多样 化得到有效分散和降低。同时,对成长和价值的二维权重进行适时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市场 变化。 (4)其他投资风险 本基金把权证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是高风险投资工具,权证市场的波动也可能给 基金带来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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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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