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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沃利货币A(00293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89890
基金代码 002936
公告日期 2017-02-15
编号 2
标题 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沃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9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17年2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夏沃利货币A 华夏沃利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36 00293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额申购 是 否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时,不同份额类别的数额限制请详见下表。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份额类别 A类份额 B类份额
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10.00元 5,000,000.00元
(已持有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
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10.00元 10.00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00份 10.00份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0.00份 5,000,000.00份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与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3.3.1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2)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A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回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4)投资者需注意,若开放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则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若有)等申请可确认失败。
3.3.2申购业务限制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2月16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4日常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刊登的《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执行。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金额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规定,单笔转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5.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5.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各销售机构最低扣款金额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5.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或以天天盈账户作为指定扣款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5.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5.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自2017年2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A类及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可在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座01(100089)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9)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0)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第一层101A-1单元(200120)
电话:021-68547366
传真:021-68547277
(11)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2)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3)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4)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020-38461077
(15)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6)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及本基金A类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
(1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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