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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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20
标题中科电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9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6
标题关于对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6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21
标题关于对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余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60号
批复原因余强: 经查明,你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余新、李爱武系中科电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你和李小浪、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余新、李爱武的一致行动人。自中科电气2009年12月25日上市以来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余新、李爱武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因主动减持、中科电气非公开发行股份及限制性股票授予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被动增加等原因由26.87%变动至17.63%,你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买卖中科电气股份,直至2022年4月1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3
标题关于对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9号
批复原因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因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石墨化工序委托关联方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能新材料”)加工,2021年度与集能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8,005.79万元,较预计金额超出2,705.79万元,占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你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2月19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月21日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12
标题关于对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9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7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5-20
标题中科电气: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张纯女士的父亲张跃光先生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19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张跃光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7,920.00元。按照规定,张跃光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7,920.00元上缴公司所有。2、张纯女士在《情况说明》中表示,事先并不知晓张跃光先生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张跃光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张跃光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张纯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张跃光先生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意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上缴公司,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同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3、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2-04
标题中科电气: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皮涛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皮涛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管理好本人证券账户,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20
标题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湘证监公司字[2010]38号
批复原因一、“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1 、会议召开和记录不规范。董事会第1届第13次、第14次和第15次会议记录没有 2 、薪酬考核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09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没有工作记录。 二、募集资金使用未达预期 三、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2、存在跨期计提费用现象。
批复内容公司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对《决定书》进行了认真学习,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检查和讨论,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0
标题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湘证监公司字[2010]38号
批复原因一、“三会”运作存在的问题 1 、会议召开和记录不规范。董事会第1届第13次、第14次和第15次会议记录没有 2 、薪酬考核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09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没有工作记录。 二、募集资金使用未达预期 三、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2、存在跨期计提费用现象。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在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湖南证监局审阅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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