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7-06-27 |
置换甲方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47207.68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部分三年以上应收账款(47207.68 万元应收账款),不足部分葫芦岛锌厂承诺于2007 年6 月30 日前以其他有效资产进行置换。 |
置换乙方 | 葫芦岛锌厂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7207.68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322,493.6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龙港国用(2006)第0008 号、龙港国用(2006)第0091 号、龙港国用(2006)第0092 号、龙港国用(2006)第0093 号) |
交易简介 | 截至2006 年9 月30 日,公司账龄超过三年的长期应收帐款余额约为5.75亿元,其中超过4 亿元属历史遗留问题,较难收回。为了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股份公司经营风险,促进股份公司未来发展,经协商,公司大股东葫芦岛锌厂同意用土地使用权等有效资产置换股份公司三年以 |
交易日期 | 2007-05-31 |
交易金额(万元) | 47207.6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06-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0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由于公司上述应收账款较难收回,葫芦岛锌厂为了支持锌业股份进一步做实做强、快速发展,将其拥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等额置换公司应收账款,这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资产完整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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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12-26 |
置换甲方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3188.13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其他应收款13188.13万元。 |
置换乙方 | 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3188.13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四宗土地的土地证号分别为龙港国用(2006)第0005号、龙港国用(2006)第0006号、龙港国用(2006)第0007号和龙港国用(2006)第0015号,总面积为259182.65平方米。 |
交易简介 | 鉴于本公司部分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与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协商,集团公司同意用其拥有的位于锌业股份生产厂区的龙港国用(2006)第0005号、龙港国用(2006)第0006号、龙港国用(2006)第0007号和龙港国用(2006)第0015号、总面积为259182.65平方米,并经辽宁国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13,188.13万元的四宗土地使用权等额置换锌业股份其他应收款,双方于2006年12月22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签署《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抵偿债务协议》。 |
交易日期 | 2006-12-22 |
交易金额(万元) | 13188.1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2-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2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由于公司上述其他应收款较难收回,集团公司为了支持锌业股份进一步做实做强、快速发展,将其拥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等额置换公司其他应收款,这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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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11-09 |
置换甲方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15062.36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9-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1,150,623,648.88 元债权 |
置换乙方 | 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15062.3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1)稀贵金属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可清偿占用资金86,223,289.68元;
(2)集团公司拥有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辅助生产设施及其他资产,评估值为207,505,626.95 元;
(3)集团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856,894,732.25 元。 |
交易简介 | 集团公司拟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关联方占用资金。截止2005 年9 月30 日,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现值为1,154,470,998.11 元。集团公司拟抵债的资产范围包括:(1)稀贵金属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可清偿占用资金86,223,289.68 元;(2)集团公司拥有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辅助生产设施及其他资产,评估值为207,505,626.95 元;(3)集团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856,894,732.25 元。上述资产共计可清偿占用资金1,150,623,648.88 元,其余占用资金3,847,349.23 元由集团公司以现金清偿。 |
交易日期 | |
交易金额(万元) | 115062.3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1-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2-1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以资抵债方案系集团公司目前所能提供的最佳方案,有利于彻底解决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本次用于以资抵债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独立性,完善公司的生产经营体系。同时,公司将加强制度建设,防止控股股东再次发生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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