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7-10-09 |
置换甲方 | 浙江卧龙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43243.19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11-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
置换乙方 | 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69599.71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11-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
交易简介 | 公司拟以全部资产与负债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之间的差额,作为本公司向卧龙置业发行股份的对价以及作为卧龙置业对本公司的债权。其中:
(1)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之间的价格差额不超过257,000,000元作为卧龙置业认购本公司新增股份的对价。
(2)本次本公司向卧龙置业非公开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10,0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依据本公司就本次资产置换、定向增发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股定价确定为2.57元;本次卧龙置业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其余差额作为本公司对卧龙置业的负债,由本公司于资产交割日起三年内还清,具体归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日期 | 2007-01-26 |
交易金额(万元) | 69599.7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10-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1-3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资产置换方案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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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11-22 |
置换甲方 |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5616.9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6-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6,168,986.91 元(债权) |
置换乙方 |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8098.6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用于转让的土地为公司工业生产用地。该土地占用面积584,403.3 平方米,牡丹江水泥集团现时持有黑国用(1998)字第018 号、黑国用(1998)字第019号、牡国土国用(2003)第600263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
交易简介 | 2006 年8 月26 日,本公司与牡丹江水泥集团签署了《以资抵债协议书》,牡丹江水泥集团将现持有的工业用地的使用权抵偿其所欠本部分款项。截止2006 年6 月30 日,牡丹江水泥集团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共计56,168,986.91 元。与土地评估价格出现差额24,817,622.09 元,这部分金额将用于偿还牡丹江水泥集团经营性占用本公司的资金,以彻底解决牡丹江水泥集团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双方同意,以牡丹江市博源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牡博地【2006】估字第033 号)列示评估价格为交易价格,即本次抵债的资产作价80,986,609 元。 |
交易日期 | 2006-08-26 |
交易金额(万元) | 8098.6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1-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9-0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通过本次以资抵债可以使公司的资产具有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
2、通过本次以资抵债将彻底地解决了牡丹江水泥集团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的资金。从而有助于提高和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3、鉴于本次用于转让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本次以资抵债后,转让资产的交易价格与牡丹江水泥集团占用资金之差额部分偿还经营性欠款。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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