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9-09-16 |
资产剥离方 |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宿州科苑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资产 | ST 科苑拥有的除900 亩土地、其他应付款45,400,000 元、银行借款本金371,317,511.58 元及利息和罚息91,950,107.37 元、应交税费-6,669,862.31 元之外的全部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根据深圳鹏城出具的深鹏所股专字[2009]117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拟出售资产账面资产总值为17,860.79 万元, |
交易简介 | 本次交易中拟出售资产为本公司拥有的除900 亩土地、对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的其他应付款45,400,000元、银行借款本金371,317,511.58 元及利息和罚息91,950,107.37元、应交税费-6,669,862.31 元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拟出售资产预审后账面净资产为311.25 万元,预评估后资产净值为-2,606.71 万元。中弘卓业全资子公司科苑实业拟以1 元价格向本公司购买上述拟出售资产。2009 年3 月15 日,ST 科苑与科苑实业、中弘卓业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预案)
2009 年4 月13 日,ST 科苑与科苑实业、中弘卓业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 |
交易日期 | 2009-04-13 |
方案进度 | 证监会批准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01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ST 科苑拥有的除900 亩土地、其他应付款45,400,000 元、银行借款本金371,317,511.58 元及利息和罚息91,950,107.37 元、应交税费-6,669,862.31 元之外的全部负债。流动负债。根据深圳鹏城出具的深鹏所股专字[2009]117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拟出售负债为17,549.54 万元,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3-2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9-16 |
信息披露方 |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会对科苑集团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并有助于科苑集团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弘卓业将其全部地产业务注入本公司,并将以本公司为平台实施上述战略。本公司将继续延续上述业务定位,专注于商业、商务地产的开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比较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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