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25 |
资产卖方 | 绥芬河大亚森工实业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绥芬河大亚森工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4414.65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9-02-28 |
交易简介 | 2009 年4 月11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木业)与绥芬河大亚森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森工)就收购大亚森工资产事宜,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的交易价格为4,414.65万元,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协议生效后,在6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9-04-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4-14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25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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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08-03 |
资产卖方 |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产买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下属子公司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地板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周边地区的土地730亩。 |
交易金额(万元) | 1095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于2007年8月2日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征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征地面积为730 亩,实际征地面积以规划部门征地红线图为依据,以实测为准。
三、土地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7-08-0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8-03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08-03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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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12-23 |
资产卖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土地使用权为3 块土地,合计面积为30,856.20 平方米,帐面价值为1,882.34 万元,评估价值为4,642.28 万元。[丹国用(2005)第4647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面积为8,979 平方米的地块、[丹国用(2005)第464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开发区面积为13,140.7 平方米的地块和[丹国用(2005)第464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东方路面积为8,736.5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4642.2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6-08-31 |
交易简介 | 2006 年12 月22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向集团公司收购土地使用权,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转让土地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为4,642.28 万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6-12-2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23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2-23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公司收购三个人造板公司(包括阜宁和阜阳以及福建三明刨花板项目)后,原三个人造板公司的职工现已成为本公司员工,同时公司将引进一批高科技技术人员,为改善其居住条件,保障其工作生活的需要,为此,公司收购上述土地使用权,修建职工住房,用于满足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用地。
2、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不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补充规定中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按剩余年限摊销,年摊销金额为67.77 万元。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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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02-18 |
资产卖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集团公司所属的铝箔工程二期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高速铝箔轧机(粗轧机)、铝箔合卷机、铝箔分卷机、轧辊磨床、铝箔退火炉等123 台(套),设备中进口设备4台,其余均为国产设备。同时利用原有厂房,新建一座磨辊车间、一座变压器室、一座废水处理站和扩建现有的压缩空气站。该项目设计能力为年产铝箔7000 吨,截止2004 年12 月底,该项目已完工。2005 年1 月开始投产,并陆续产生效益。 |
交易金额(万元) | 14423.2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6-30 |
交易简介 | 2005年11月24日,公司与集团公司就收购铝箔二期事宜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本公司协议受让集团公司所属的铝箔工程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为14,423.29 万元人民币。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11-2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11-2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2-18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收购铝箔二期,符合公司在稳定提高现有包装材料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和公司的长远利益。
1、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盈利能力。
2、有利于消除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3、有利于增加本公司独立经营能力,维护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影响本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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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2-10 |
资产卖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苏大亚沃得轻合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丹国用(2005)第725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西路北183 号面积为68582.7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3055.84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9-17 |
交易简介 | 2005 年9 月28 日,大亚沃得与集团公司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集团公司将拥有的[丹国用(2005)第725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西路北183 号面积为68582.7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大亚沃得。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转让土地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为3055.84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09-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9-2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2-10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补充规定中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按剩余年限摊销,年摊销金额为314.42 万元,按年度应承担的土地租赁费369.80 万元。本次土地转让完成后,将减少成本支出,增加公司利润总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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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2-10 |
资产卖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苏大亚地板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丹国用(2005)第487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城市规划区云阳镇大亚南路北180—1 号面积为91003.80平方米的地块和位于丹阳市城市规划区云阳镇大亚南路北180—2 号面积为37936.80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2938.0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9-17 |
交易简介 | 2005 年9 月28 日,大亚地板与集团公司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集团公司将拥有的[丹国用(2005)第487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城市规划区云阳镇大亚南路北180—1 号面积为91003.80平方米的地块和位于丹阳市城市规划区云阳镇大亚南路北180—2 号面积为37936.80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大亚地板。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转让土地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为2938.02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09-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9-2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2-10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补充规定中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按剩余年限摊销,年摊销金额为314.42 万元,按年度应承担的土地租赁费369.80 万元。本次土地转让完成后,将减少成本支出,增加公司利润总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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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2-10 |
资产卖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丹国用(2005)第487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城市规划区云阳镇大亚南路北181 号面积为29412.6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663.84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9-17 |
交易简介 | 2005 年9 月28 日,宏耐木业与集团公司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集团公司将拥有的[丹国用(2005)第487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城市规划区云阳镇大亚南路北181 号面积为29412.6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宏耐木业。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转让土地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为663.84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09-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9-2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2-10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补充规定中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按剩余年限摊销,年摊销金额为314.42 万元,按年度应承担的土地租赁费369.80 万元。本次土地转让完成后,将减少成本支出,增加公司利润总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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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2-10 |
资产卖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丹国用(2005)第7253 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西路北182—1 号面积为83,189.70 平方米的地块和[丹国用(2005)第725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西路北182—2 号面积为81,121.70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7112.5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9-17 |
交易简介 | 2005 年9 月28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集团公司将拥有的[丹国用(2005)第7253 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西路北182—1 号面积为83,189.70 平方米的地块和[丹国用(2005)第725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金陵西路北182—2 号面积为81,121.70 平方米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转让土地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为7112.57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09-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9-2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12-10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补充规定中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按剩余年限摊销,年摊销金额为314.42 万元,按年度应承担的土地租赁费369.80 万元。本次土地转让完成后,将减少成本支出,增加公司利润总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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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6-21 |
资产卖方 | 圣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1、品牌:现有的"圣象"、"爱家"、"爱美家"、"康树"等系列品牌以及上述品牌项下的各项专利权;2、商标:包括"圣象"、 "爱家"、"爱美家"、"九色鹿"等品牌系列的文字、图案、宣传品、互联网等;3、商誉、著作权等;4、营销网络体系:包括现有境内外的、除新加坡以外的独资、控股和参股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经销、代理、分销体系等。 |
交易金额(万元) | 9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4年12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就协议受让"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与圣象实业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协议书》,圣象集团将利用增资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协议受让除圣象实业将"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中等值9,000万元人民币的无形资产折价出资外剩余的"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12-2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2-2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6-21 |
信息披露方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圣象集团协议受让"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本公司将增加无形资产18,000万元,减少流动资产18,000万元,虽对公司流动比率及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影响,但由于公司流动比率相对较高,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影响不大。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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