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6 |
资产卖方 | 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资产买方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北京市王府井大街172号、174号、176号丹耀大厦中属于丹耀公司破产财产的4、5层的房屋(房屋产权证中的房号为S63、S64、S65号)。 |
交易金额(万元) | 9266.2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 月14 日正式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将购买位于北京市王府井大街172号、174号、176号丹耀大厦中属于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4、5层的房屋(指丹耀大厦房屋产权证中的房号为S63、S64、S65号的房屋,下同)作为营业用房。转让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玖仟贰佰陆拾陆万贰仟玖佰贰拾元整(¥92,662,920.00 )。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日期 | 2010-01-1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1-1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1-16 |
信息披露方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购买的房产将用于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的扩建。该店在增加丹耀大厦4、5层共计4412.52 平方米后,自有产权面积将达到12500平米,租赁面积约2800平米,经营总面积将达到15300平方米,将一步扩充经营面积,极大地缓解王府井店目前用餐高峰期间经营面积不足,餐位紧张的状况。扩建后的丹耀大厦五层将用来设立集合公司四个品牌高档经典菜品的旗舰食府。公司此次打造高档精品食府,旨在将现有四个品牌的优势集中,提升全聚德的经营档次。经测算和分析,项目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加快发展,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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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5-26 |
资产卖方 | 河南大通置业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郑州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北、政七街东的神威大厦(暂定名)A-B(商业)号楼一、二层03 房、三层07 房、三层08 房。
出卖人和买受人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转让价格总计为(人民币)31,740,526 元。其中,A-B(商业)号楼一、二层03 房房屋总价为21,922,680元;三层07 房房屋总价为4,528,870 元;三层08 房房屋总价为5,288,976 元。 |
交易金额(万元) | 3174.05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商品房买卖合同》(共三份)于2008 年5 月20 日在网上签署,正式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08 年5 月22 日签订。由于标的物在不同的楼层,合同出卖人与合同买受人签订了三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购买一、二层03 房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8231600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三层07 房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8231508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三层08 房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8231557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出卖人:河南大通置业有限公司
合同买受人:郑州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北、政七街东的神威大厦(暂定名)A-B(商业)号楼一、二层03 房、三层07 房、三层08 房。
出卖人和买受人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转让价格总计为(人民币)31,740,526 元。其中,A-B(商业)号楼一、二层03 房房屋总价为21,922,680元;三层07 房房屋总价为4,528,870 元;三层08 房房屋总价为5,288,976 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8-05-2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5-2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5-26 |
信息披露方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购买的房产将用于全聚德华中区域郑州旗舰店的经营。由于该房产位于郑州市核心区域,在此开设直营旗舰店,对促进公司产品在当地的销售、提升经营业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并将较大程度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旗舰店为龙头,加快建立该区域二级开发和管理的模式,推动公司连锁经营的发展。该项购买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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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1-10 |
资产卖方 | 于冰;于凌;于冬笑;LI ZOE |
资产买方 | 青岛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77782 号;房地产座落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2 号(一、二层),房屋类型:商业;结构:钢混;房屋建筑面积 3016.3 平方米,其中二层建筑面积2937.80 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78.5 平方米(以实际测绘为准)。 |
交易金额(万元) | 3800.1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全聚德青岛公司将购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2 号(一、二层)的房产,作为营业用房。(一)《房屋租赁合同》于2008 年1 月8 日签订。(二)合同甲方(出卖人)为:于冰、于凌、于冬笑、LI ZOE。乙方(买受人)为全聚德青岛公司。房屋价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计 38,001,100 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8-01-0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1-1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1-10 |
信息披露方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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