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7 |
标题 | 关于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6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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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9 |
标题 | 关于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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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20 |
标题 | 全聚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立即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函中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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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15 |
标题 | 全聚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19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4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并于2016年7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19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交所就《关于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关注的事项做出了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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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2-05-29 |
标题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个别企业废弃油脂被不法分子转卖事件的公开致歉信 |
相关法规 | 《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管理的意见》、《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我公司个别企业在废弃油脂管理中出现的管理疏漏问题,去年11月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我公司发送了《检察建议书》,指出犯罪嫌疑人王多好利用监管漏洞,伪造“北京市废油清运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北京全聚德奥运村店和三元桥店收集餐厨废弃物。 |
批复内容 | 公司立即通知两家企业起用了经实地考察具有合法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同时,举一反三,在公司所属各企业开展了对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资质的全面复审工作,并对餐厨废弃物的回收管理过程进行核查,坚决杜绝管理漏洞,做到餐厨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合法合规。为此,公司采取并实施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再一次明确公司及所属企业层面的管理职责,强化对餐厨垃圾运行过程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对餐厨废油脂回收企业清运资质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要求各企业重新索取和审核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资质,并追加提供回收企业销售去向的第三方企业相关资料,尤其是委派收油人员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公司对政府部门确认的废油脂回收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比对资质,确认其合法性。三是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餐厨废弃物排放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有效执行。
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组织企业进一步加强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管理的意见》、北京市《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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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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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2-17 |
标题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08]139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执委会与公司总经理权责边界划分不明晰的问题
二、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的问题
三、有关制定《中国全聚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规定》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综上,针对证监局专项检查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司逐一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查,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按照计划如期完成了整改。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完善公司治理的义务,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治理改革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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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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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1-21 |
标题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08]139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执委会与公司总经理权责边界划分不明晰的问题;
二、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的问题;
三、有关制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规定》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针对证监局专项检查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司逐一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查,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整改计划展开工作,并承诺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完成各项整改,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奠定基础。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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