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07 |
标题 | 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未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3日你公司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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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21 |
标题 | 本钢板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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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3 |
标题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厦沧税简罚[2019]23130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厦沧税简罚[2019]231304号 |
批复原因 | 因发行人未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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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0-16 |
标题 | 收到本溪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本)应急罚[2019]执0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本)应急罚[2019]执04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4月12日,申请人焦化厂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4.12’机械伤害一般死亡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21万元整。 |
处理人 | 本溪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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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31 |
标题 | 收到本溪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本)安监管罚字[2018]第(40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本)安监管罚字[2018]第(401)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9月1日,申请人炼铁厂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9.1’新1号高炉炉缸烧穿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40万元整。 |
处理人 | 本溪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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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31 |
标题 | 收到本溪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本)安监管罚字[2017]第(40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本)安监管罚字[2017]第(402)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2月20日,申请人炼铁厂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张德明工亡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
处理人 | 本溪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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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31 |
标题 | 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本)安监管罚字[2016]第(40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本)安监管罚字[2016]第(402)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月26日,申请人特钢厂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王蜀雨工亡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
处理人 | 本溪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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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31 |
标题 | 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本)安监管罚字[2016]第(40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本)安监管罚字[2016]第(406)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6月13日,申请人炼铁厂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丁元新工亡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
处理人 | 本溪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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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31 |
标题 | 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本)安监管罚告字[2016]第(4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本)安监管罚告字[2016]第(414)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9月25日,申请人原料厂内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段德城工亡事故”。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
处理人 | 本溪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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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31 |
标题 | 烟台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烟开国税稽罚[2016]15200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烟开国税稽罚[2016]152002号 |
批复原因 | 烟台本钢2013年一笔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620.38元未作进项税转出,造成少缴增值税1,620.38元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620.38元 |
处理人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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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31 |
标题 | 本钢宝锦(沈阳)汽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沈阳市大东区地方税务局文官税务所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地税简罚[2016]003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大地税简罚[2016]0036号 |
批复原因 | 本钢宝锦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大东区地方税务局文官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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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31 |
标题 | 本钢板材:关于2015年年报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264号 |
批复原因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2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司2015年年报作如下补充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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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16 |
标题 | 本钢板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辽证监函[2014]180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9月16日,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印发的《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辽证监函[2014]180号),对公司独立性方面的不足提起了关注。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针对《关注函》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讨论,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
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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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31 |
标题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沈证监上市字[2003]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公司章程》不完善、部分投资项目没有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有不准确、不及时;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沈阳证管办自2003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沈证监上市字[2003]86号《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针对《通知》中要求整改的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落实,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对《通知》中列明的整改事项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03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沈阳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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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3-08-06 |
标题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时披露年报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证监会沈阳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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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3-05-24 |
标题 | 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03]27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披露业绩报告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悉深交所(深证上[2003]27号)《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出现的问题,公司及有关责任董事将认真对待,吸取教训,并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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