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2-06 |
标题 | 上海梅林关于原总经理徐荣军接受审查调查的说明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8年2月1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公布消息,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原总经理徐荣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批复内容 | 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
处理人 |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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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10-24 |
标题 | 上海梅林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7]9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6年度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共4659.37万元、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但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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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26 |
标题 | 上海梅林关于参股公司停产歇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云环告[2014]02号 |
批复原因 | 湖北梅林接到湖北云梦县环保局发出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云环告{2014}02 号)。 |
批复内容 | 湖北梅林自接到湖北云梦县环保局向公司做出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云环告{2014}02号)后,便积极与云梦县环保局进行沟通,并组织落实整改,但直至2015年年底仍无法获得通过。同时考虑到湖北梅林经营情况不佳,经股东协商,于2016年1月23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一致同意湖北梅林停产歇业。 |
处理人 | 湖北云梦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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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12-31 |
标题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0]065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82,511.8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作相应披露。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通知》(上证公函[2010]0650号)。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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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09-08-18 |
标题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09]243号 |
批复原因 | 2009年6月18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重庆梅林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天伦因涉嫌涉黑犯罪,被重庆市有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对此重大事项作临时公告予以披露,因未及时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监局出具了《监管警示函》(沪证监公司字[2009]243号)。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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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9-08-18 |
标题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近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股权)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天伦因涉嫌涉黑犯罪。 |
批复内容 | 重庆市有关司法机关正在对此案进行侦办。目前,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至今未受影响。 |
处理人 | 重庆市有关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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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3-26 |
标题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擅自对外担保内部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子公司违规担保。 |
批复内容 | 1、由衢州公司股东毛家泽先生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将其本人持有的衢州公司47%股权作为风险抵押担保;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若确须发生担保的情况,必须严格按照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程序办理。
2、提前归还850万元贷款。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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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10-11 |
标题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05]220号文 |
批复原因 | 关于大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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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5年9月7日对本公司下发沪证监公司字[2005]220号文《限期整改通知书》。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本公司高度重视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分析、讨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制订了本公司的整改报告。通过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本公司的现场检查,指出了本公司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本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运作有着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本公司将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风险和危机意识,规范公司管理运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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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8-02 |
标题 |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沪证司[2003]092号 |
批复原因 | 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未相应改用权益法核算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
贵办于2003年6月16日起对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7月4日下发了沪证司〖2003〗092号文《限期整改通知书》。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组织了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分析、讨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公司的章程,制订了本公司的整改报告,拟定了逐条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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