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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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1-19
标题复旦复华: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312023001号
批复原因涉嫌短线交易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1
标题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533号
批复原因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3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9
标题复旦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55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5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批复内容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25
标题复旦复华关于控股子公司涉税事项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税稽一处[2020]147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额。其中,2012-2015年期间,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7,052,336.12元,税额2,223,141.03元;2009年-2012年期间,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68,536,205.39元。
批复内容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8-31
标题复旦复华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9]126号
批复原因经查,2019年1月22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1322898707)持有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华)76,050,000股股份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冻结,占你公司所持复旦复华股份100%,占复旦复华总股本11.11%。2019年1月23日,你公司持有的复旦复华76,050,000股股份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19年2月12日解除轮候冻结。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信息告知复旦复华,导致复旦复华直至2019年2月14日才予以公告。
批复内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7-31
标题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5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9年1月22日,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科科技)持有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050,000股股份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占上科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的100%。2019年1月23日,上科科技前一日被冻结的公司股份76,050,000股再次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并于2月12日解除轮候冻结。上科科技未及时将前述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告知公司,公司迟至2月14日才就股份冻结、轮候冻结及轮候冻结解除事项一并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
批复原因一、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廖英强承认,“廖英强”账户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账户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上海英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综上,可以认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廖英强”“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路某”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 三、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发集团”(6001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发集团”1,268,233股,买入金额21,327,300.56元,荐股后卖出1,224,734股,卖出金额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5,573.40元。 2.2015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大连国际”(00088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大连国际”1,252,108股,买入金额14,163,392.98元,荐股后卖出1,102,108股,卖出金额13,916,521.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39,421.47元。 3.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环境”(00257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环境”1,174,800股,买入金额47,410,670.98元,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07,626.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07,626.64元。 4.2015年5月1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圣阳股份”(002580),并于荐股前买入“圣阳股份”663,080股,买入金额14,277,433.06元,荐股后卖出613,080股,卖出金额13,698,050.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88,680.64元。 5.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全柴动力”(60021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全柴动力”463,000股,买入金额7,004,267.61元,荐股后卖出326,101股,卖出金额5,440,783.4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76,832.67元。 6.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苏常柴A”(0005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苏常柴A”1,113,642股,买入金额12,529,441.10元,荐股后卖出907,042股,卖出金额11,119,048.4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46,415.15元。 7.2015年5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富能源”(60050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富能源”1,135,600股,买入金额15,091,999.00元,荐股后卖出1,135,600股,卖出金额16,838,15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33,528.38元。 8.2015年5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石油济柴”(0006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石油济柴”347,489股,买入金额6,195,597.02元,荐股后卖出347,489股,卖出金额6,894,920.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653,156.71元。 9.2015年6月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渝开发”(00051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渝开发”1,331,879股,买入金额15,222,898.33元,荐股后卖出1,231,879股,卖出金额15,412,189.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31,797.11元。 10.2015年6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复旦复华”(60062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复旦复华”1,025,907股,买入金额25,731,894.90元,荐股后卖出584,492股,卖出金额15,774,834.36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595,950.13元。 11.2015年6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海大集团”(00231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1,764,823股,买入金额46,595,268.50元,荐股后卖出1,615,053股,卖出金额45,315,044.5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302,404.35元。 12.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60123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桐昆股份”1,690,143股,买入金额30,391,935.01元,荐股后卖出1,185,106股,卖出金额20,747,564.7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879,249.50元。 13.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东方电子”(00068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东方电子”4,130,092股,买入金额28,330,914.20元,荐股后卖出2,279,900股,卖出金额16,618,911.6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4,725.58元。 14.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红宝利”(002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红宝利”1,516,100股,买入金额12,022,255.00元,荐股后卖出1,420,000股,卖出金额12,463,42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48,283.80元。 15.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00股,买入金额28,428,827.00元,荐股后卖出1,587,300股,卖出金额30,521,011.6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14.15元。 16.2015年9月2日、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紫光股份”(00093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紫光股份”38,500股,买入金额1,924,964.00元,荐股后卖出38,500股,卖出金额2,043,71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805.43元。 17.2015年9月2日、7日、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445,610股,买入金额7,117,763.40元,荐股后卖出445,610股,卖出金额8,323,363.7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50,953.57元。 18.2015年9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1,799,028股,买入金额23,672,657.80元,荐股后卖出992,300股,卖出金额14,151,760.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98,153.58元。 19.2015年9月1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399,000股,买入金额5,442,797.00元,荐股后卖出399,000股,卖出金额5,739,067.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56,985.34元。 20.2015年9月15、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瑞仪器”(300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瑞仪器”1,441,000股,买入金额19,645,123.00元,荐股后卖出1,441,000股,卖出金额21,788,845.9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97,632.19元。 21.2015年9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荣之联”(0026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荣之联”871,183股,买入金额24,357,003.85元,荐股后卖出642,983股,卖出金额20,235,923.7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053,262.65元。 22.2015年9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慈星股份”(30030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慈星股份”1,814,819股,买入金额18,676,626.53元,荐股后卖出1,521,258股,卖出金额18,401,702.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445,932.37元。 23.2015年9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星星科技”(30025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星星科技”1,285,051股,买入金额20,491,985.36元,荐股后卖出756,199股,卖出金额12,734,691.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78,307.59元。 24.2015年9月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宏达高科”(00214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宏达高科”1,754,201股,买入金额34,908,197.85元,荐股后卖出1,315,500股,卖出金额27,927,775.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57,926.73元。 25.2015年10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双星新材”(00258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双星新材”1,568,980股,买入金额16,016,329.20元,荐股后卖出1,568,980股,卖出金额17,540,675.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406,134.31元。 26.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华孚色纺”(0020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华孚色纺”3,147,200股,买入金额30,665,744.10元,荐股后卖出2,042,500股,卖出金额21,468,963.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999,627.57元。 27.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宁波华翔”(00204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宁波华翔”607,668股,买入金额9,371,976.19元,荐股后卖出607,668股,卖出金额10,266,985.2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25,825.19元。 28.2015年10月21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闰土股份”(00244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闰土股份”1,319,917股,买入金额24,403,986.59元,荐股后卖出1,092,717股,卖出金额20,938,838.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83,475.49元。 29.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长青股份”(00239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长青股份”2,133,729股,买入金额33,267,400.79元,荐股后卖出1,082,608股,卖出金额17,939,299.8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04,260.64元。 30.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鸿路钢构”(0025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鸿路钢构”691,083股,买入金额11,609,868.74元,荐股后卖出580,311股,卖出金额10,585,46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743,344.09元。 31.2015年10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业银行”(60116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业银行”1,141,300股,买入金额17,260,869.00元,荐股后卖出1,081,300股,卖出金额16,413,29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52,744.18元。 32.2015年11月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嘉寓股份”(3001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嘉寓股份”1,735,450股,买入金额17,112,591.61元,荐股后卖出1,735,450股,卖出金额18,889,274.5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49,788.02元。 33.2015年11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出版传媒”(60199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出版传媒”3,226,089股,买入金额38,828,132.29元,荐股后卖出2,438,224股,卖出金额31,610,572.3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57,532.80元。 34.2015年11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六国化工”(6004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六国化工”2,840,001股,买入金额25,666,884.61元,荐股后卖出2,840,001股,卖出金额27,835,111.8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79,886.13元。 35.2015年11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新界泵业”(00253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新界泵业”1,310,936股,买入金额19,452,657.15元,荐股后卖出1,310,936股,卖出金额21,354,608.0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758,174.49元。 36.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福能股份”(60048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福能股份”1,191,824股,买入金额22,036,752.50元,荐股后卖出1,191,824股,卖出金额23,513,764.53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16,846.71元。 37.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山东药玻”(60052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山东药玻”884,400股,买入金额16,147,118.02元,荐股后卖出884,400股,卖出金额17,919,676.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52,438.04元。 38.2015年11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林洋电子”(60122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林洋电子”523,901股,买入金额19,963,306.70元,荐股后卖出449,401股,卖出金额18,208,824.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7,528.66元。 39.2015年11月2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风神股份”(60046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风神股份”223,173股,买入金额3,976,634.65元,荐股后卖出223,173股,卖出金额4,162,687.3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57,472.09元。 40.2015年11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川仪股份”(6031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川仪股份”630,502股,买入金额12,584,397.06元,荐股后卖出630,502股,卖出金额12,792,590.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9,269.99元。 41.2015年11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太阳电缆”(0023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太阳电缆”1,625,339股,买入金额19,779,948.79元,荐股后卖出1,228,300股,卖出金额15,136,679.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3,574.63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1-01
标题复旦复华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222号
批复原因2016年10月21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复旦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22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问询函》提及的问题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0-24
标题复旦复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222号
批复原因2016年10月21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复旦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之前,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方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13
标题复旦复华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沪国税一稽罚告[2016]10005号、沪地税一稽罚告[2016]10021号
批复原因(一)你公司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814,478,633.04元,税额138,461,366.96元。(二)你公司于2012-2015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37,052,336.12元,税额2,223,141.03元。 (一)你公司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814,478,633.04元,税额138,461,366.96元。(二)你公司于2012-2015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37,052,336.12元,税额2,223,141.03元。(三)你公司于2009年-2012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10家公司虚开的普通发票共计505份,金额68,536,205.39元。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拟处你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倍的罚款共计147,718,733.39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40,684,50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034,225.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拟对你公司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处1倍的罚款,共计118,772,115.13元。
处理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13
标题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兼总经理蒋国兴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1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旦复华”)存在如下违规事项: 一、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二、变更对外投资事项披露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7.5条、第9.3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蒋国兴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总经理、董事蒋国兴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2-23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4]40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13年度,你公司按季度向关联方上海高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4,733万元,累计发生额18,932万元。上述累计发生额占上市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69%。 2.2010年10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创业有限公司(简称“复华科创”)与上海明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明太投资”)、上海复华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复华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并对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约定。
批复内容公司对《决定书》所列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精神,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1-25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4]40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13年度,你公司按季度向关联方上海高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4,733万元,累计发生额18,932万元。上述累计发生额占上市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69%。 2.2010年10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创业有限公司(简称“复华科创”)与上海明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明太投资”)、上海复华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复华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并对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约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改。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你公司应当在2014年12月24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0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披露有误: 1、“第八节财务报告”中“合并利润表”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科目的上期金额漏填。 2、“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五小节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一)子公司情况—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金额单位“万元”误填为“元”。 3、“第八节财务报告—第十二小节补充资料—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中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稀释每股收益”漏填。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现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8-14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13]188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出的沪证监公司字[2013]188号文《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对下列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1)2012年度公司与上海复华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及款项内容。 (2)2012年3月复华软件与上海明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确保在2012年度内清偿全部所欠公司款项未按期履行及未进行披露的原因。 (3)公司2012年度对复华软件确认投资收益-37.7万元的计算过程。 (4)2011、2012年度,公司与明太投资各项业务往来的具体内容及款项支付情况;公司与明太投资共同出资组建的相关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及经营情况等);公司2012年报未将参股公司上海复华商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亏损予以确认的依据;对其他持股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批复内容按问询函要求,公司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补充说明,并于2013年8月20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关于监管问询事项的情况说明》(复司[2013]第006号)。 2012年9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2号),详细披露了2012年3月复华软件与明太投资承诺确保在2012年度内清偿全部所欠公司款项未按期履行及未进行披露的原因。截至2013年9月23日该欠款尚余965万元未收回,其余款项已全部收回。明太投资承诺在2013年内将尚余欠款965万元归还清讫。 截至2013年12月18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所余欠款,至此复华软件已清偿全部所欠公司款项。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1-15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字[2013]7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发出的沪证监字[2013]7号《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函中提出以下问题: 1、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其他应收款3,00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2、对参股公司的管控有待加强的问题。 3、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和软件有限公司的资金管理的问题。
批复内容对于《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给予相应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2-21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2]0049号
批复原因上交所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一定问题和不足,如对相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会计政策变更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的股利分配低于出资比例;资产委托理财未履行审议程序;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控和资金支付的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上交所公司管理部希望公司积极整改,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处理人上交所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1-26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对相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会计政策变更未及时披露 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参股公司的股利分配比例低于出资比例 2、 资产委托管理未履行审议程序 3、 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控有待加强 4、 资金支付的管理有待加强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检查公司将认真总结和反思,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将予以严肃的处罚。今后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尤其是资金往来方面管控,规范经营和运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1-10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对相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会计政策变更未及时披露 在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参股公司的股利分配比例低于出资比例 2、资产委托管理未履行审议程序 3、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控有待加强 4、资金支付的管理有待加强
批复内容 针对以上问题,上海证监局要求我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 2011年 12 月 5 日前将落实情况向上海证监局提出书面报告。上海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7]335号
批复原因 ⑴ 规范运作方面 (2)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治理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内控制度和强化内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逐步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09-29
标题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7]335号
批复原因⑴ 规范运作方面 (2)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接到《通知书》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有关法规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次公司治理活动,对《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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