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运盛

- 600767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1-22
标题退市运盛: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16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11月,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运盛)虚构贸易业务,虚增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为779.71万元(扣除增值税,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03%,利润总额的42.97%。公司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整改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更正公告。公司虚构贸易业务,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2023年8月,就上述违规行为及其他违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批复内容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侯彩文,时任监事、出纳谢涛,时任资金总监兼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师锐鹏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0-2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运盛医疗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11月,运盛医疗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虚构贸易业务,虚增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为779.71万元(扣除增值税,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03%,利润总额的42.97%。运盛医疗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运盛医疗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整改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更正公告。上述违法事实,有运盛医疗相关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财务资料、相关内部审议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一、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 二、对翁松林、申西杰、侯彩文、张慧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三、对谢涛、师锐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0-20
标题运盛5: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运盛医疗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11月,运盛医疗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虚构贸易业务,虚增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为779.71万元(扣除增值税,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03%,利润总额的42.97%。运盛医疗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运盛医疗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整改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更正公告。上述违法事实,有运盛医疗相关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财务资料、相关内部审议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一、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二、对翁松林、申西杰、侯彩文、张慧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三、对谢涛、师锐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10-10
标题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纪律处分复核的决定〔2023〕6号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决定书[2023]6号
批复原因《决定》认定,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退市运盛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两项违规事实,分别为:一是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二是虚构部分交易,定期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前述第二项违规事实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76号)、《关于对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7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并有公司公告予以佐证。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作为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对任期内相关违规行为(即第二项违规事实)负有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本所对申请人予以公开谴责。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所作出以下复核决定:维持《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94号)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慧辉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0-09
标题运盛5: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川证监处罚字[2023]21号
批复原因2021年11月,运盛医疗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运盛)虚构贸易业务,虚增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为779.71万元(扣除增值税,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03%,利润总额的42.97%。运盛医疗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运盛医疗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整改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更正公告。
批复内容一、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 二、对翁松林、申西杰、侯彩文、张慧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三、对谢涛、师锐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08-08
标题退市运盛: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94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76号)、《关于对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7号)(以下统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二)虚构部分交易,定期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翁松林,时任总经理申西杰,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王瑜,时任董事会秘书童霓,时任独立董事王良成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08
标题退市运盛: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152号
批复原因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部分贸易业务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2.1.5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熙,时任财务总监张勇富,时任董事侯彩文、金震宇,时任独立董事刘正军、吴风云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21
标题退市运盛:关于对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齐远、王显伟、蒋业磊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号
批复原因(一)初步业务活动存在问题 (二)风险评估存在问题 (三)内控测试存在问题 (四)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问题 (五)底稿记录和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黄齐远、王显伟、蒋业磊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5-31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82023006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8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381号
批复原因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20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316号
批复原因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2-28
标题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1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1-30
标题*ST运盛: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07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3
标题关于对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齐远、王显伟、蒋业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3]8号
批复原因一、初步业务活动存在问题 二、风险评估存在问题 三、内控测试存在问题 四、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问题 五、底稿记录和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05
标题关于对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四川证监局[2022]77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77号
批复原因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供应商上海朔奇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向客户上海臻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艾尔特一、光电有限公司销售的软件集成贸易业务,资金流转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四条、第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3—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二、对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会计处理不规范公司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三、旌德县中医院项目运作不规范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计委签署《中医院经营协议》,约定旌德宏琳负责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公司在本次检查中向我局提供的协议文本中个别关键内容与实际文本不一致;旌德县中医院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与《经营协议》约定不一致;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咨询服务费及提供借款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且对借款及利息收入不存在减值的判断依据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1-05
标题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76号
批复原因一、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2021年11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供应商上海朔奇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向客户上海臻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艾尔特光电有限公司销售的软件集成贸易业务,资金流转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二、对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会计处理不规范 你公司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三、旌德县中医院项目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计委签署《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约定旌德宏琳负责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你公司在本次检查中向我局提供的协议文本中个别关键内容与实际文本不一致;旌德县中医院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与《经营协议》约定不一致;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咨询服务费及提供借款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且对借款及利息收入不存在减值的判断依据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05
标题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四川证监局[2022]72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7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8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7.24万元。自2022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情况,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也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王良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2-31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四川证监局[2022]76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76号
批复原因一、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供应商上海朔奇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向客户上海臻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艾尔特光电有限公司销售的软件集成贸易业务,资金流转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四条、第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二、对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会计处理不规范你公司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三、旌德县中医院项目运作不规范你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计委签署《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约定旌德宏琳负责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你公司在本次检查中向我局提供的协议文本中个别关键内容与实际文本不一致;旌德县中医院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与《经营协议》约定不一致;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咨询服务费及提供借款存2在一定法律风险,且对借款及利息收入不存在减值的判断依据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31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四川证监局[2022]77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77号
批复原因软件集成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供应商上海朔奇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向客户上海臻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艾尔特一、光电有限公司销售的软件集成贸易业务,资金流转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四条、第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3—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二、对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会计处理不规范公司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三、旌德县中医院项目运作不规范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计委签署《中医院经营协议》,约定旌德宏琳负责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公司在本次检查中向我局提供的协议文本中个别关键内容与实际文本不一致;旌德县中医院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与《经营协议》约定不一致;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咨询服务费及提供借款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且对借款及利息收入不存在减值的判断依据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2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7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8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7.24万元。自2022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情况,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也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王良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11-09
标题*ST运盛: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61号
批复原因2022年4月27日,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称,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254.8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7.24万元。自2022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未向市场提示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批复内容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翁松林、时任总经理申西杰、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时任董事会秘书童霓、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良成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钱仁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12月,钱仁高使用运盛医疗公章,与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4份《保证反担保合同》,分别为运盛医疗关联方上海禧泰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上银闵行村镇银行借款1500万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为上海玄迹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上银闵行村镇银行借款1500万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为上海赫民实业有限公司经上海融道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自然人借款200万元、300万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及第十二项的规定,《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及第十七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运盛医疗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运盛医疗迟至2020年10月21日才披露。
批复内容对钱仁高处以120万元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03
标题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4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ST运盛: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3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5年12月,第三方上海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为上海玄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玄迹)、上海禧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禧泰)、上海赫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赫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金额分别为1500万、1500万及500万,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运盛医疗)及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汇金公司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上述反担保金额占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5%。借款到期后,上海玄迹、上海禧泰、上海赫民未按期偿还,汇金公司代为偿还,并于2020年3月将上述对上海玄迹、上海禧泰、上海赫民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鎏衡公司)。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原告鎏衡公司请求公司履行《保证反担保合同》的相关义务,承担前述借款及其利息、违约金的连带担保责任,上述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对的金额占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48.55%。另外,根据公司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公司从2015年12月至2021年7月,控制权发生两次变更。第一次是2016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由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是2021年4月,控股股东由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耘合信)。根据公司2021年7月13日、21日披露的公告,2021年7月12日,公司、鎏衡公司、华耘合信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由华耘合信自愿代公司向鎏衡公司赔偿/补偿(或承担)人民币500万元,鎏衡公司(含新的债权受让方)不得再向公司提出任何清偿或赔偿或支付主张。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均裁定准许原告鎏衡公司撤回对公司的起诉。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但该担保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直至2020年10月21日才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7月21日才解除上述违规担保。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和第9.11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钱仁高、时任董事会秘书姜慧芳、时任财务总监甘泉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23
标题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9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28
标题关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周玉琼、张宁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22]1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玉琼、张宁宁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不到位 (一)未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评估为重大错报风险的依据不足 (二)未综合判断识别的报表层次重大风险是否为特别风险 二、控制测试不到位 (一)关于公司合同审批授权的控制测试不到位 (二)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测试不到位 三、实质性程序不到位 (一)对深圳鑫润预付大额款项事项审计不到位 (二)对子公司经营中医院业务审计不到位 四、形成审计报告和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不足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玉琼、张宁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4
标题ST运盛: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4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9
标题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证监公司[2021]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及时披露,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书面材料正式回复我局并披露。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03
标题ST运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复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583号
批复原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83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将工作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5
标题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66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066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3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9
标题ST运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536号
批复原因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8】2536号《关于对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8
标题*ST运盛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50号
批复原因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7】2350号《关于对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与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3
标题*ST运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50号
批复原因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7】2350号《关于对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告  公告日期:2017-10-0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4号
批复原因截至2016年10月11日股市开盘前,蓝润资产持有运盛医疗14.66%股份,为运盛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2016年10月11日,蓝润资产合计买入“运盛医疗”3,332,800股,卖出50,000股,存在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我局决定:对蓝润资产给予警告。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01
标题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开发建设的位于浦东新区合庆镇仁庆路509号的上海张江现代医疗器械园(以下简称“园区”)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违反了《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2017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发行人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5-24
标题*ST运盛重要事项说明暨复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自然人郭虹签署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珲金融”)10%股权,收购价格为2,900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知悉了哲珲金融向司法机关报案的决定:2017年5月12日(周五),张金如因涉嫌上海快鹿投资集团集资诈骗案件,被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局司法拘留并羁押。
批复内容2017年5月12日(周五),张金如因涉嫌上海快鹿投资集团集资诈骗案件,被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局司法拘留并羁押。
处理人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06
标题运盛医疗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811号
批复原因2016年7月1日,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6】0811号《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6】0811号《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会同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润资产”)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开展了审慎的自查工作,现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02
标题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811号
批复原因2016年7月1日,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6】0811号《关于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于2016年7月5日之前落实前述要求,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01
标题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开发建设的位于浦东新区合庆镇仁庆路509号的上海张江现代医疗器械园(以下简称“园区”)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违反了《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2016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发行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
处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3-11
标题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182号
批复原因2015年3月10日,运盛实业(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盛实业”、“公司”、“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182号),针对媒体关注的有关事项要求公司核查回复。 问题1:麦迪克斯2014年销售收入增长近20%,从2013年0.88亿增加到1.04亿;同期麦迪克斯的销售费用从2013年的1836.48万元减少到2014年的1746.5万元,管理费用基本不变,请你公司说明麦迪克斯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减少、管理费用未增加的原因。 问题2、麦迪克斯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税费返还”科目在2013年和2014年发生额分别为666.59万元和413.94万元,请你公司说明麦迪克斯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收到的税收返还减少的原因。 问题3、麦迪克斯2014年末应收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434.41万元,该客户为麦迪克斯应收账款的第二大客户,但并非麦迪克斯2013年和2014年的销售的主要客户,请你公司说明对武汉西瑞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政策,该客户与公司其他主要销售客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麦迪克斯期末对其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事项,后续款项回收措施。 问题4、麦迪克斯2014年11月预付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4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麦迪克斯与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麦迪克斯向新疆易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商品,以及预计收到相关商品的时间。 问题5、近期,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翰宇”)披露公告:深圳翰宇于2014年与麦迪克斯股东高小峰、岳顺红签署关于收购麦迪克斯的排他性条款的《备忘录》。深圳翰宇以麦迪克斯与运盛实业签署的收购协议违反《备忘录》相关约定为由,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高小峰及岳顺红的违约责任。请你公司说明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未披露《备忘录》的原因、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以及公司后续解决方案。
批复内容本公司针对有关问题,积极组织了核查,现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1
标题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修订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相关内容披露有误: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二、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2.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批复内容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7-26
标题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5]36号
批复原因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财务方面等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2004年10月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5年2月16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2005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通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3-19
标题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5]36号
批复原因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财务方面等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 本公司于2005年2月16日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沪证监公司字[2005]36号《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公司董事会即组织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学习《限期整改通知书》中要求本公司整改的各项内容。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董事会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公司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健全治理机制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加大财务规范管理的力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