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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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30
标题美凯龙: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34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04
标题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28
标题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批复内容下发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4
标题红星品牌管理西宁朝阳东路分公司受到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青工商公处字[2018]第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文件批号青工商公处字[2018]第5号
批复原因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红星品牌管理西宁朝阳东路分公司有奖销售活动中设置的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批复内容被处以罚款60,000元。
处理人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09
标题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1141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41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函件,并于8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3
标题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5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075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1-05
标题关于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坚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书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52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谢坚,时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查明,2018年3月23日至5月18日期间,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或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谢坚分9次累计买入17,000股公司股票,并于4月9日至5月24日期间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共获利15,170元。2018年3月29日及4月2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谢坚于3月23-29日及4月9-16日分别买入、卖出共计9,000股公司股票。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谢坚在6个月内买入后又卖出、卖出后又买入累计17,000股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累计买卖公司9,000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所持股份。同时,谢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17,000股股票,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此外,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上市后,谢坚未向上市公司及本所及时申报其股票账户信息,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后也未向上市公司及时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网站公告。其上述卖出全部所持股份的行为还违反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转让及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25%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谢坚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8-04
标题美凯龙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8]79号
批复原因经查,谢坚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存在多次在6个月内买入后又卖出,以及卖出后又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并且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当年转让的股份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并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6-05
标题美凯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谢坚先生证券账户于2018年3月23日至5月18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000股,并于4月9日至5月24日全部卖出。经公司与谢坚先生确认,情况如下:进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账户系谢坚先生多年之前开立的账户,且账户开立后因谢坚先生缺乏证券交易操作经验已委托给他人进行管理,故该违规交易行为实为在谢坚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操作,非谢坚先生个人做出的交易行为。 谢坚先生账户发生的上述交易行为客观上构成以下违规情形: 1、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规减持,未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3、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关于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 4、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关于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构成了公司上市一年内减持; 5、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了年报窗口期违规买卖; 6、违反了其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虽该违规交易行为非谢坚先生个人做出,但是系因其对个人账户监管不严而发生,谢坚先生针对以上违规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诚恳地承认错误并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将因此次违规买卖股票的收益的2倍全部上交公司; 2、承诺其在公司任职的任期内后续增持股票(如有)在任期内新增股份不减持; 3、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重新认真学习相关证券法规,并及时与公司董秘处及监管机构沟通,保证不再触犯任何法规,并严格按照公司及监管机构对高管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操作,成为一个合格守法的上市公司高管。谢坚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7
标题美凯龙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318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16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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