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3-28 |
公告日期 | 2002-03-28 |
案件名称 | 侵权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贵州润达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贵州润达公司未能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购销协议一案,1999年4月16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根据调解规定,2000年内贵州润达公司应付清本公司预付款及利息和赔偿金共计1429.5418万元, 但直至报告期内对方仍无力偿还公司本金及利息和赔偿金,公司正进一步采取措施敦促对方尽快还清欠款。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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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3-28 |
公告日期 | 2002-03-28 |
案件名称 | 侵权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诉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权一案, 经双方协商已于2001年3月6日达成和解协议。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3月6日归还向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所借的2500万元本金并结清相关利息,本公司被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质押的人民币2500万元定期存单已解除质押关系。鉴于本公司的合法利益已得到有效保障,本公司于2001年3月6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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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3-09 |
公告日期 | 2001-03-09 |
案件名称 | 侵权一案 |
起诉日期 | 2000-08-08 |
原告方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3月6日违法将本公司2500万元定期存单以质押方式为其贷款25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经本公司多次催收未果。为保护广大股东和企业的利益,本公司于 2000年8月8日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正式受理此案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5,787,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9%)。目前此案因管辖权限有关规
定,已移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待法院审理判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
受理法院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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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3-09 |
公告日期 | 2001-03-09 |
案件名称 | 购销协议一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贵州润达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429.5418 万元 |
案件描述 | 贵州润达公司未能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购销协议一案,1999年4月16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根据调解规定,报告期内贵州润达公司应付清本公司预付款及利息和赔偿金共计1429.5418万元。 |
判决内容 | 1999年4月16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根据调解规定,报告期内贵州润达公司应付清本公司预付款及利息和赔偿金共计1429.5418万元。 |
判决日期 | 1999-04-1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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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8-29 |
公告日期 | 2000-08-2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3月6日违法将本公司2500万元定期存单以质押方式为其贷款25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至今尚未归还。本公司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四川省三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15,787,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9%)。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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