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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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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09-03-14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7-11 |
原告方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大连站前电子城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444.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4 年,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商城)60%股权,以协议价7,877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电子城。双方另外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体育商城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由此,股权受让方电子城向本公司另行支付888 万元人民币补偿款。按照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及补偿款共8,765 万元人民币,电子城以现金方式分四期于2007 年12 月25 日前支付完毕。按照有关协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日,到期款项电子城尚欠股权转让款及补偿款共计2,444 万元人民币未按期支付。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电子城所欠款项事宜,公司已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 年10 月12 日立案受理(已披露)。 该案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该案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被告电子城于2008 年1 月31 日前偿还原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000 万元;2008 年2 月28 日前偿还800 万元;2008 年3 月31 日前偿还644万元。如上述款项逾期给付,被告按照逾期款项双倍贷款利率的利息额承担滞纳金。案件受理费168,930 元,减半收取84,465 元,保全费5,000 元,由被告承担(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一并给付)。 目前第一笔1,000 万元已于2008 年1 月支付到位,2 月份分两笔各支付了400 万元,至此,承诺的前两期款项全部履行。到2007 年12 月25 日,股权转让款及补偿款共8,765 万元全部到期,截止披露日,未支付款项尚有2,221 万元。 经不懈努力,站前电子城迫于法律压力,2008 年先后分7 次共支付款项金额4,021 万元。至此,股权转让协议全部履 行,公司及股东权益得以实现。 |
受理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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