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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稳健债券A(0001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21569
基金代码 000104
公告日期 2018-03-30
编号 2
标题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宸信用增利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104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133,404.2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率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许春华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606689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xuch@hcmirae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699
95588

传真
021-65870287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cmirae.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78,021.05
817,110.07
1,041,830.72

本期利润
125,022.64
567,227.44
80,609.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1
0.0283
0.00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9%
3.25%
0.9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25
0.0798
0.04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299,081.71
17,785,756.86
19,138,441.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2
1.080
1.046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8%
0.06%
-1.14%
0.06%
0.86%
0.00%

过去六个月
-0.28%
0.06%
-1.30%
0.05%
1.02%
0.01%

过去一年
0.19%
0.06%
-3.38%
0.06%
3.57%
0.00%

过去三年
4.41%
0.35%
-0.98%
0.08%
5.39%
0.27%

过去五年
32.12%
0.35%
2.18%
0.09%
29.94%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2.12%
0.35%
2.18%
0.09%
29.94%
0.2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8月2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
-
-
-


2015
0.60
1,314,990.94
469,234.02
1,784,224.96


合计
0.60
1,314,990.94
469,234.02
1,784,224.9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证监许可[2012]370号文批准于2012年6月2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秉承“规范创造价值,创新推动成长”的经营理念,贯彻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专心致力于细分市场的经营战略,从公司品牌、运行机制、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到“沉得下来不浮躁,专得下去不浮浅”,将公司改造成为受尊重的资产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只开放式基金: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应晓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2月2日
-
8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0日在中信期货公司交易部任交易员,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以及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在上海归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资深研究员及研究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在上海紫石投资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及专户基金经理,2015年7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担任行业研究员。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控制机制,确保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的研究管理平台,实行证券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度,各受托资产之间实行防火墙制度,通过系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和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受托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流程,保证投资指令得以公平对待。对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应独立确定各受托资产拟申购的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在获配额度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以各受托资产名义参与银行间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部应充分询价,利用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各受托资产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情况。严禁同一受托资产的同日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或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受托资产除外。严格控制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受托资产,尤其是同一位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受托资产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风险管理部门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受托资产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风险管理部门编制定期公平交易报告,重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同一期间、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受托资产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公平交易报告由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确认后报督察长、总经理审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债券市场整体走势极度低迷,流动性降幅明显,债券指数在全年呈现较大的负增长,在此不利的市场环境下,本基金大幅降低了仓位,通过精选个券的投资策略仍然为投资人取得了正收益,大幅跑赢了基准指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2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9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0.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市场利率在全球通胀预期较高的环境下易升难降,若美联储加息节奏过快,中国央行也可能被迫跟进,因此整体市场环境仍然对债市不利。但是在2017年部分债券品种的回调幅度过大也为2018年的反弹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因此预期2018年债市有可能整体仍然弱势但却不乏结构性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监察稽核人员在督察长的领导下,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管理制度,采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等进行了持续的监察稽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追踪落实,按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并及时呈报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上级监管部门。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梳理规章制度,完善内控体系
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内部部门结构调整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制定和修订了37项制度规章,此外,由监察稽核部牵头,对涉及公司层面及具体业务部门层面的所有制度及流程进行了持续梳理,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改进内控流程
公司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开展合规培训,强化员工意识
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邀请外部律所及利用基金业协会、上海基金同业公会等业内组织提供的培训交流机会对公司员工进行合规培训。
(4)审查文件材料,确保合法合规
监察稽核部审查法定信息披露文件、基金持续营销的宣传推介材料、各类新闻通稿、媒体采访稿以及各类合同协议,确保上述文件、材料内容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安全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基金会计制度》、《基金会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业务指引、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事务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投资部负责人、金融工程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专门负责基金估值工作,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在确定公司旗下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选择、估值模型假设及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建立等方面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意见,为业务部门的操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时间段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11月17日以及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本报告期内存在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200人的情形,时间段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5月10日、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8月15日以及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2月28日。
本基金于2013年8月20日成立,本报告期内基金于2017年2月24日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依法对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378690_B0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
蔡玉芝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674,141.56
1,403,445.66

结算备付金

412,993.92
231,368.51

存出保证金

339.10
37.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454,537.90
14,989,236.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454,537.90
14,989,23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00,008.4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43,799.67
371,478.8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9.88
9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885,882.03
18,295,674.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99,324.33

应付赎回款

-
2,955.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9,101.36
10,690.78

应付托管费

2,600.40
3,054.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447.08
691.37

应交税费

498,651.48
298,190.1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5,000.00
95,011.14

负债合计

586,800.32
509,917.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133,404.22
16,471,887.06

未分配利润

1,165,677.49
1,313,869.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99,081.71
17,785,756.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885,882.03
18,295,674.5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82元,基金份额总额14,133,404.2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00,463.67
860,893.43

1.利息收入

861,167.47
894,116.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732.99
21,803.49

债券利息收入

764,745.44
803,558.3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8,689.04
68,754.4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0,312.77
-22,722.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80,312.77
-22,722.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2,998.41
-249,882.6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2,607.38
239,381.81

减:二、费用
 
275,441.03
293,665.99

1.管理人报酬
7.4.8.2.1
133,645.27
149,301.48

2.托管费
7.4.8.2.2
38,184.33
42,657.57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

4.交易费用

338.99
164.25

5.利息支出

5,866.73
638.6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866.73
638.69

6.其他费用

97,405.71
100,904.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5,022.64
567,227.4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022.64
567,227.4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471,887.06
1,313,869.80
17,785,756.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25,022.64
125,022.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38,482.84
-273,214.95
-2,611,697.7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8,197,380.85
10,114,750.90
138,312,131.75

2.基金赎回款
-130,535,863.69
-10,387,965.85
-140,923,829.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133,404.22
1,165,677.49
15,299,081.7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304,109.47
834,332.11
19,138,441.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567,227.44
567,227.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32,222.41
-87,689.75
-1,919,912.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9,756,036.14
11,708,827.77
191,464,863.91

2.基金赎回款
-181,588,258.55
-11,796,517.52
-193,384,776.0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471,887.06
1,313,869.80
17,785,756.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建琳______ ______许春华______ ____欧晔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关于核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7,981,907.8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及债项信用评级为非AAA级别的其他信用债券的合计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发起人、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3,645.27
149,301.4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5,133.28
31,290.68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8,184.33
42,657.5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注: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0.7500%
60.7100%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2,674,141.56
17,919.10
1,403,445.66
16,342.63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7.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7.4.10.1.3 受限证券类别: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份)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合计



-
-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81,689.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2,172,848.9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4,989,236.3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比较数据
若干比较数据已重述,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7.4.14.5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454,537.90
78.40


其中:债券
12,454,537.90
78.4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87,135.48
19.43

8
其他各项资产
344,208.65
2.17

9
合计
15,885,882.0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1,846,773.90
77.4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07,764.00
3.9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454,537.90
81.4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206
13祥源债
15,500
1,510,010.00
9.87

2
124256
13苏泊尔
14,530
1,432,948.60
9.37

3
122096
11健康元
13,010
1,315,180.90
8.60

4
122625
12升华债
12,500
1,252,875.00
8.19

5
122776
11新光债
14,000
1,218,000.00
7.9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末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9.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43,799.67

5
应收申购款
69.8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4,208.6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04
15国盛EB
228,475.00
1.49

2
128010
顺昌转债
175,509.00
1.15

3
132006
16皖新EB
97,600.00
0.64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00
70,667.02
10,000,000.00
70.75%
4,133,404.22
29.2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53,904.17
1.09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70.75
10,000,000.00
70.75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138,138.33
0.98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931.22
0.01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14,834.62
0.10
-
-
-

合计
10,153,904.17
71.84
10,000,000.00
70.75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197,981,907.8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471,887.0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8,197,380.8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0,535,863.6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133,404.22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9日公告,由董事长于建琳代任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18日公告,聘任许春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6月28日公告,聘任许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选举许春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杨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
1
-
-
3,659.26
100.00%
-

注:1、基金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 该证券经营机构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基金租用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兴业证券
16,607,762.76
100.00%
447,6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22日及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70.75%


2
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
-
13,837,638.38
13,837,638.38
-
-


3
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1日
-
18,450,184.50
18,450,184.50
-
-

个人
1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2日
-
13,837,638.38
13,837,638.38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上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存在以下特有风险:(1)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2)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3)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4)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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