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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开债券(00543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166530
基金代码 005432
公告日期 2018-07-21
编号 1
标题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7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7]1978号、机构部函[2018]151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7月1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1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 1,01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合计 1,01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7月2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不低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0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0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0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
合10,000,000.00 0.99% 10,000,000.00 0.99% 不低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式运作,每半年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6个月对日,第二个以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开放期结束次日的6个月对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6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即开放期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之日起次日,计算或重新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确定本基金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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