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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锦利混合C(00401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49452
基金代码 004015
公告日期 2019-01-30
编号 1
标题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2月2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1月30日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1号)的注册,进行募集。《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1月1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0月11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的解决方案。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止,会议计票日为2018年11月13日。本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5日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1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锦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华泰柏瑞锦利混合A:004014
华泰柏瑞锦利混合C:0040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13日
最后运作日(2018-11-14)基金份额总额 1,003,777.11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灵活的合理资产配置,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1号)的注册,进行募集。《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1月1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0月11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的解决方案。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止,会议计票日为2018年11月13日。本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5日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1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1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1月1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 1,278,379.72 3,062,420.84
结算备付金 - 407,251.38
存出保证金 16,037.86 21,152.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8,522,994.95
其中:股票投资 - 86,440,876.95
债券投资 - 392,082,118.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000,133.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677,961.74
应收利息 6 6,629.34 6,181,076.94
资产总计 1,301,046.92 504,872,991.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6,284,259.1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c) 231.24 243,318.25
应付托管费 21(d) 57.81 60,829.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e) - 0.31
应付交易费用 7 55,908.37 103,710.36
应付利息 - 39,797.67
其他负债 8 313,725.75 360,000.00
负债合计 369,923.17 27,091,915.2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 1,003,777.11 444,603,082.03
未分配利润 10 -72,653.36 33,177,994.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1,123.75 477,781,07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1,046.92 504,872,991.42
注:
1.报告截止日2018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003,777.11份,其中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3,089.05份,基金份额净值0.9276元;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688.06份,基金份额净值0.8883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3.自2018年11月15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18年11月30日)止期间,经华泰柏瑞基金公司登记系统确认的基金赎回款项为179.29元,基金赎回份额为193.28份,为于2018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提出申请并于2018年11月15日确认的基金赎回款项及基金赎回份额。
2、利润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471,347.98 37,899,384.78
利息收入 3,417,756.80 14,677,882.7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 318,443.03 1,886,147.59
债券利息收入 2,481,840.46 12,547,884.6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17,473.31 243,850.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921,469.20 21,085,042.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2 -5,840,251.58 18,655,744.71
债券投资收益 13 -1,745,428.57 143,602.99
衍生工具收益 14 998,330.09 -
股利收益 15 665,880.86 2,285,694.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 -2,136,455.51 2,136,455.51
其他收入 17 168,819.93 3.84
减:二、费用 1,904,968.22 5,132,771.07
管理人报酬 21(c) 744,768.65 2,567,078.63
托管费 21(d) 186,192.12 641,769.72
销售服务费 21(e) 1.52 3.79
交易费用 18 581,609.12 729,609.65
利息支出 20,711.19 798,317.1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711.19 798,317.18
税金及附加 6,605.35 -
其他费用 19 365,080.27 395,992.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76,316.20 32,766,613.7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76,316.20 32,766,613.71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6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18年11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16,037.86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此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
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6,629.34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3,836.82元,应收期货备付金利息为2,733.84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58.68元。其中应收期货备付金利息已于2018年11月21日收回。其余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85.53元,该款项于2018年11月15日支付。
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231.24元,该款项于2018年12月5日支付。
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57.81元,该款项于2018年12月5日支付。
2.4 应付交易费用55,908.3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1日支付。
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313,640.22元,其中包括:
2.5.1 应付审计费52,272.84元,该款项于2018年12月19日支付50,000.00元,差额2,272.84元计入清算期收益。
2.5.2 应付信息披露费261,367.38元。(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分别87,122.46元),其中上证报、中证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1日支付,证券时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8日支付
3、清算费用
按照《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划款手续费、审计费、律师费、交易单元佣金、账户维护费等。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3,120.19
审计费用(注2) 2,272.84
清算收入小计 5393.03
二、清算费用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7,800.00
划款手续费 20.00
律师费用 40,000.00
清算费用小计 47,820.00
三、清算净收益 -42,426.97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2:2018年审计费用实际金额为50,000.00元,低于2018年11月14日预提金额52,272.84元,差额计入清算收益。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11月14日基金净资产
931,123.7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2,426.97
减:清算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值影响 179.29
二、2018年12月20日基金资产净值 888,517.49
注:于2018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共计193.28份,该赎回申请于2018年11月15日确认。于2018年11月16日,由基金资产支付赎回款179.29元。本基金剩余待清算份额余额为1,003,583.83份。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12月2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888,517.49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12月21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归属于基金持有人的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基金管理人将在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应收利息和存出保证金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huatai-pb.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2月2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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